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二手房交接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二手房交接需要注意什么问题?1、结清水电表账单大多数的房产上下家不需要办理水表过户手续。但在交房时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双方须要进行抄表读数,并按实际的抄表数由业主结清所欠费用。凡发现私自装拆电表箱、私自开启封印、擅自改变计量装置等行为均属违章行为,违者按违章用电处理。因此,在交房时建议买房亲自查验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的痕迹。在实际操作中,现新建商品房的电表户名基本为业主本人或是开发商名字。在办理交房手续时除双方核对电表读数外,还须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房产证、私章等前往所在地电力营业厅办理电表过户更名手续,并结清该电表的所有欠费。2、办理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的结算和更名手续除了上述费用的结算外,房屋交易后还有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费的结算,而维修基金由于数额较大,大多的买卖双方都会注意到这个问题。但物业管理费由于数额不大,很多买卖双方都会忽略掉这个问题,往往忘了办理结算手续和更名手续,其实在交房的时候一定不能忘了办理物业更名。3、协助煤气过户按照煤气公司的规定,上下家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其中须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煤气设施费或该煤气设备无偿转让的证明文字,以及上下家的身份证,上家近期的煤气费账单,双方亲自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将拒绝办理。4、协助有线电视过户有线电视实行一户一卡制,如遇上家拖欠费用的情况,时间一长,有线站会作封端处理。因此在交房时买房可要求卖方提交交房当年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及有线电视初装凭证。买房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到房屋所在地的区有线电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5、交房交接书对很多买卖双方来说,在交接了上述事项后往往会忘了签房屋交接书,通过大型中介公司,可能会签交房交接书,以确认买卖双方的最后交房行为。签订最后的房屋交接书是一个完整而又有保障的交房行为。综上所述,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买卖交易,千万不能忘了办理一系列的交房手续,也不要忘了在所有交房手续办完后签署交房交接书。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二手房交接时需要注意的相关情况应当根据二手房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认定,不同的地区的二手房根据其管理的规定不同,所涉及到的情况也不同,但必须办理好交接情况,否则可能导致后期发生矛盾或者纠纷难以进行解决。
  
  
  


·商业车险保额要如何确定
      商业车险保额要如何确定商业车险保额如何确定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由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组成。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有全车盗......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一、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

·一、交通事故小孩骨折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小孩骨折赔偿多少钱?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交强险赔偿条例全文 我国关于交强险赔偿的内容,是规
      交强险赔偿条例全文我国关于交强险赔偿的内容,是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当中的,目前尚未专门制定一部叫做交强险赔偿条例的规定。那......

·法人汽车无偿租赁合同期限有规定吗
      法人汽车无偿租赁合同期限有规定吗一、法人汽车无偿租赁合同期限有规定吗没有规定,租用法人汽车无偿租赁合同的期限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无偿租赁......

·摩托车酒驾撞车怎么判刑
      摩托车酒驾撞车怎么判刑一、摩托车酒驾撞车怎么判刑酒驾不一定都构成犯罪,只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时才会构成犯罪,酒驾撞车构成犯罪才会被判刑......

·路边交警拦车不停车会有什么处罚
      交警拦车不停属于违法行为,会被处以罚款。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如果没有按照指挥......

·五险一金交了有什么用
      五险一金是一种单位提供给员工的基本福利之一,而且,五险一金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的。那么,五险一金交了有什么用呢?缴纳五险一金的......

·一、客车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失数额规定是什么?
      一、客车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失数额规定是什么?客车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失数额规定是而且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侵害的手段和他所造成的行为的结果来进行一......

·驾驶人员肇事逃逸必须扣车吗?
      驾驶人员肇事逃逸必须扣车吗?依据我国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公安机关发现逃逸车辆的,可以对车辆进行扣留。根据《道路交通事......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房子已交过土地使用金土地转让还需要交吗?
      房子已交过土地使用金土地转让还需要交吗?如果购房者买有出让土地证的二手房,由于卖方已经缴过土地出让金,因此买方不需再被补缴。然而,在购买这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