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基金公司可以倒闭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基金公司可以倒闭吗?基金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随着经济条件的不断优越,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购买基金。所以很多人都会问:基金公司会不会倒闭呢?如果基金公司倒闭了,我们的钱该如何处置呢?那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基金公司可以倒闭吗以及基金公司倒闭的话我们的钱该如何处置。一、基金公司可以倒闭吗?1、从理论上来说,基金公司有倒闭的可能,但基金公司都是由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四大银行和证券公司)组建的,是不会轻易倒闭的。2、中国证监会规定,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只管交易操作,基金资产只在银行,并且成立一个专门帐户,称为基金托管。所以,基金资产相对来说只有因那些高手操作不好而被亏损的风险,基本没有被偷挪走的风险。3、从法律角度说,即使基金管理公司倒闭甚至托管银行出事了,向它们追债的人都无权碰投资人基金专户的资产,因此基金资产的安全是很有保障的。换言之即使基金公司倒闭了,投资人的钱就一直在银行,在允许基金公司破产前,新的机构也会在之前接管。二、基金公司倒闭后我们的钱该如何处置?1、如果基金公司倒闭了,我们的钱是可以要回来的。因为他们只是为基金公司代销基金产品,并没有参与到基金的运作中,我们的钱还在银行托管账户中,受基金管理人投资支配。而此时,我们需要做的工作是转托管,就是将原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中的基金份额转入到另一家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中。2、证监会规定,公募基金的资产必须由托管银行保管,与基金公司的自有资产分开,所以即使基金公司破产,基金资产也不受影响。同时原基金会由管理层指定或通过竞投方式由其他基金公司接盘管理。但是基金公司倒闭我们投资者会受到一些影响:一方面,只有基金投资管理很差的基金公司才有可能倒闭,那样的话基金的业绩肯定会很差,我们会面临亏本的风险;再者,基金由新的基金公司接管后,我们的基金账户会更改,这一步会由注册登记机构完成。3、因此基金在哪家销售机构买,安全性是一样的,只存在费率多少的差别。基金公司倒闭后我们的钱不会消失,但可能会亏本,所以挑选基金显得尤为重要。由上述可以知道,基金公司是有可能倒闭的,但基金公司是不会轻易倒闭的。而且即使基金公司倒闭了,我们的钱还是可以追回来的,还是在银行托管账户中的。只需将钱转到另一家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中即可,所以购买基金是有一定安全性的,不过也有可能会亏本,因此当事人购买之前一定要认真挑选。
  
  
  


·公司法中分公司法人承担责任么?
      公司法中分公司法人承担责任么?公司法人一直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如果没有接触到这些的人根本不懂什么叫法人,在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方面如果不是......

·公司法转让主要财产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转让主要财产问题有哪些?公司法是我国法律对企业和公司运转的法律规范,公司法中涉及的方面比较多,其中对主要财产转让事项也给出了相关的一些......

·子公司法人代表的风险是什么?
      子公司法人代表的风险是什么?现在的生活中公司是非常的多的,许许多多的公司为了发展自己收购了很多个公司,这个我们也是经常听说的。那么子公司也......

·在我国保险公司倒闭了保险怎么办
      在我国保险公司倒闭了保险怎么办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购买保险的话,一般也是通过一些正规的,大型的保险公司进行的。不过目前我国市场上实际上从事保......

·企业注册资本扩资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注册资本扩资的程序是什么?一、企业注册资本扩资的程序是什么?1、拟定增资扩股协议书。2、召开股东会议,形成书面的股东会议决议(法人股东......

·公司改制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改制有怎样的程序
      公司改制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改制有怎样的程序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制一直处于一个至关重要的地位而备受关注,也因备受关注企业改制过程中就......

·自然人与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自然人与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一、自然人与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法人自然人的区别是什么?1、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

·民营企业融资的特点都有哪些
      一些经营得体的民营企业给社会创造了很多的就业岗位,至于给政府税收和国家经济发展所作出的相关贡献就更不需要多说了。民营企业在发展的时候更多的都......

·召开股东会讨论什么内容?
      召开股东会讨论什么内容?一、召开股东会讨论什么内容?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的条件是什么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职律师能否做公司法定代表人
      专职律师能否做公司法定代表人一、专职律师能否做公司法定代表人《律师法》并未禁止律师从事其它经营活动,只规定律师事务所不能从事法律服务以外......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判几年?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判几年?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刑年数是可以视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国家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