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一起的财产怎么分割?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婚前一起的财产怎么分割?婚前一起的财产可以按照具体的同居财产来进行一个分割,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第十八条的规定。第二十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二十一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三)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新婚姻法取消了“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四)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节录)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离婚的一些具体的事项,普通老百姓关注的较为多的还是财产方面的分割,如果是夫妻之前所拥有的一个房产或者是车辆的话,应当是由个人来所支配的,没有办法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婚姻法中离婚给孩子分配财产吗
      婚姻法中离婚给孩子分配财产吗?一般是不给孩子分配财产的,离婚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孩子的财产,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

·起诉离婚程序判决时间是多久?
      起诉离婚程序判决时间是多久?离婚案件起诉立案后,一审若适用简易程序,则3月左右就可以审理完出判决书,若适用普通程序,则6个月左右审理完出判决书,......

·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
      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

·一、离婚判决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判决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离婚时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

·一方出轨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吗
      在男女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那双方就是互负忠贞义务的,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有婚外情的行为,虽然这样的行为不违法,但却对夫妻感情影响很......

·婚前财产公证要什么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实际生活中,我们要办理婚前财产就要提交一些材料。那么,婚前财......

·新婚姻法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

·一、夫妻转移对方财产怎么办?
      一、夫妻转移对方财产怎么办?《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

·究竟怎么单方面起诉离婚证
      现代社会中,很多夫妻因为不和或其它原因,正在面临离婚的问题,这是则会出现某方不愿离婚的情况,那么有人则会问怎么单方面起诉离婚证?这时就需要了......

·我国规定结婚一定要彩礼吗
      一、我国规定结婚一定要彩礼吗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

·没有结婚抚养费怎么承担?
      一、没有结婚抚养费怎么承担?没有结婚抚养费由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具体的承担规定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再婚夫妻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双方如果拥有子女,但是离婚了,除了会涉及到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还会涉及到抚养费如何支付的问题,鉴于对子女的抚养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