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会记录纪要决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股东会记录纪要决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一、股东会记录纪要决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4、会议决议情况:
  
  (1)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二、股东大会一共有13项职责: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在召开股东大会的同时,通常都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对股东会议进行记录,然后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基本格式也都非常的简单。随后公司的一些重要事项都是按照股东会议决议实施的,不过,在国家的法律制度中也没有强制性规定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具体写法。
  
  


·合伙企业的解散有哪些原因
      合伙企业的解散有哪些原因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

·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一、要建立一套合作规则一切按合作的规则办事,不能只凭感情处理问题。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比......

·企业重组股权转让印花税是怎样的
      企业重组股权转让印花税是怎样的一、企业重组股权转让印花税印花税征管依据的核心法律法规是《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除此......

·新公司法不需要验资的情形有什么?
      国家为了让大小的公司为国家的经济再次创造迅速发展的势头就在验资的环节上给出了很多的优惠规定,那么,新公司法不需要验资的情形有什么?其实就现在......

·注册资本大的公司价值就大吗
      注册资本大的公司价值就大吗?不一定,公司注册资金大小对公司的影响: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

·公司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上市
      公司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上市(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

·有限公司股东如何行使管理权?
      有限公司股东如何行使管理权?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

·注册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常用语?
      注册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常用语?现在注册公司手续十分繁杂,因为我们国家要对市场严格监控,防止有人故意扰乱市场秩序,在因此在公司注册程序方面,我......

·所在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

·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持股?
      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持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活动的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同于公司的股东,股东只负责投资收益,法定代表人则还需要负......

·股权投资公司的运作模式?
      股权投资公司的运作模式?股权投资公司是指那些通过购买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而获得的公司。股权投资公司会对意向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以判断是否有获利的......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都有哪些内容?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都有哪些内容?公司分立帐务处理与会计处理有所区别,公司在进行税务处理的时候,需要将其具体分为免税和应税分立两方面。企业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