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死亡是否有误工费?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死亡是否有误工费?有,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是没有误工费的,但家属办理丧葬时产生误工的,可以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受害人是否有权扣留事故车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些无良车主肇事后逃逸,或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使得交通事故受害者及家属遭受雪上加霜的双重伤痛。于是,在部分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及其亲属担心事故损失得不到赔偿,往往先下手为强,采取私自扣车扣货,甚至扣留肇事司机等一些过激行为,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但这样的做法既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也不利于事故的处理,更不能有效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只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扣留交通事故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也不得擅自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货物。对非法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牌证、货物的,公安机关应该劝告其返还。经劝告仍不返还或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可以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纠纷后,当事人通过自行扣留、夺取对方的财务或限制其人身自由来实现权利的放法在法律上叫自力救济。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不及时采取自救措施,将使其权利无法实现或难以实现的,才允许当事人采取自救措施,但必须尽快向有关部门报案。对于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了人员死亡的情况下,是不需要赔偿误工费的,但需要赔偿丧葬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等,有关标准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死者亲属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以起诉的方式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认定。
  
  
  


·喝酒之后就不能开车了是众所周知的一件事,但是,忘了这条规定
      喝酒之后就不能开车了是众所周知的一件事,但是,忘了这条规定从而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的人也还是会有很多的。而这些人自然是要接受法律的判刑的,如果......

·一、交通事故不给误工费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不给误工费怎么办?交通事故不给误工费的情况下,应当向司法机关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

·吉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吉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吉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应按照以下标准计算: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一、交通事故锁骨骨折可以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锁骨骨折可以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导致锁骨骨折的,一般赔偿几千至几万元,评残是按照骨折三个月以后并且骨折愈合后的肩关节功能情况评残的......

·交通肇事两死一伤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两死一伤怎么处理?一、交通肇事两死一伤怎么处理?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

·单位车劳动关系的确认
      单位车劳动关系的确认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过对于现实中存在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下应......

·如何对交通肇事罪量刑处罚
      发生一般的交通事故,只需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根......

·交通事故起诉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起诉要什么材料一、交通事故起诉要什么材料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交通事故处理期间驾驶证没有被扣留就可以开车
      交通事故处理期间驾驶证没有被扣留就可以开车,驾驶证被扣留就不能开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

·什么是代驾,代驾撞车了扣分吗
      什么是代驾,代驾撞车了扣分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股东,司机违反交通规则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轻则扣分,重则吊销营业执照。现实生活中的,代驾......

·商品房交付时需要注意什么
      商品房交付时需要注意什么商品房交付,是商品房出卖人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要义务之一,也是商品房出卖人与买受人争议最多的焦......

·儿童交通意外怎么赔偿?
      儿童交通意外怎么赔偿?一、儿童交通意外怎么赔偿?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