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以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可以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括:
  
  1、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解散如何清算?
  
  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在出现法定事由或者约定事由的时候,就会导致合伙企业解散,那么合伙企业就会终止活动。按照《合伙企业法》中的规定,在合伙企业解散之后,就需要作出清算。与此同时还需要通知和公告企业的债权人,而在清算的时候往往是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若属于普通合伙企业的话,那应当由所有的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法当中什么是认缴
      在公司法当中什么是认缴认缴就是承诺的自己的出资额。1、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属于原《公司法》第26条规定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是指企......

·在我国怀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在我国怀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

·在我国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在情况有哪些?
      在我国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在情况有哪些?《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

·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一、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流程:一、工商局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有效么?
      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有效么?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

·企业倒闭了保险怎么办
      企业倒闭了保险怎么办许多人听到公司快要倒闭是,而担心自己的保险证明怎么解决。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告诉您不必担心企业倒闭了保险的问题。接下来......

·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的?(一)清算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

·股东授权盖章之后还需要签字吗?
      股东授权盖章之后还需要签字吗?需要盖章也需要签字,但具体的也要看公司的章程;授权股东是那些持有股份公司的授权股的投资者而言的,授权股东与额定......

·股权转让后成立新公司将承担什么责任?
      股权转让后成立新公司将承担什么责任?股权转让后成立新公司问题一、债权问题: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公司法股东会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会职权有哪些?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一、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由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来决定的,在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