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挖沟槽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在进行土方工程时,如果涉及到挖沟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挖沟槽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在进行土方工程时,如果涉及到挖沟槽土方工程,就会需要进行挖沟槽土方工程量的计算,此时就会有一些挖沟槽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需要相关人员进行掌握和运用,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那么这些计算规则到底有哪些呢?下面,的我们将会为各位做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挖沟槽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1、工程量的计算分为清单工程量和定额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为《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为《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以下假设所有沟槽长度为L,放坡系数为k);
  
  2、第一种情况,最简单的情况,清单工程量:V1=B乘H乘L;
  
  定额工程量为V2=(B+2kH+B)乘H乘1/2;
  
  也就是说清单工程量是以沟槽底部宽度(注意:这里的底部宽度指的是基础垫层的宽度)乘挖土深度;定额工程量以实际开挖量以体积计算,言外之意就是说定额工程量要考虑放坡、安置挡土板、工作面宽度等因素。放坡系数根据土方类别以及开挖方式和开挖深度来选择。
  
  3、第二种情况,我们加上一些因素,如图所示,垫层为无筋混凝土,自垫层上表面放坡。则:清单工程量:V1=b1乘(h1+h2)乘L;
  
  定额工程量为:V={(b2+2c+2kh1+b2+2c)h1+b1h2}乘L乘1/2;
  
  (公式很简单,不用想的那么复杂,就是小学学的梯形面积公式)。
  
  4、第三种情况,与第二种情况类似,只不过是自槽底放坡(垫层底)。
  
  则:清单工程量:V1=b乘h乘L;
  
  定额工程量为:V=(b+2c+2kh+b+2c)h乘L乘1/2。
  
  5、第四种情况,一边支挡土板,一边放坡的情况。
  
  则:清单工程量:V1=b乘h乘L;
  
  定额工程量为:V=(b+2c+d)乘h乘L+1/2乘hk乘h乘L。
  
  6、挖沟槽土方工程量的计算还有很多种情况,但基本是都是以这几种情况演化的,只要掌握里这几种基本情况,相信我们都可以完成其他形式的沟槽土方工程量计算。
  
  7、土石方工程的有关规定:
  
  ①人工挖土方指:B>3m或S>20㎡或h>30㎝ 的土方。
  
  ②人工挖沟槽指:B≤3m,L>3B的挖土。
  
  ③人工挖基坑指:S≤20㎡,L≤3B的挖土。
  
  ④土方、地坑、地槽分干、湿土两类。土质有四种。
  
  ⑤原土打夯中原土指自然状态下的地表面或开挖出的槽(坑)底部原状土。
  
  ⑥回填土指将符合要求的土料填充到需要的部分,可分为松、夯填。
  
  ⑦平整场地指不符合挖土方、基槽、地坑的人工就地挖、填、找平。
  
  ⑧余土外运、缺土内运。
  
  上文主要是对挖沟槽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介绍,同时也向各位提供了关于土石方工程的有关规定,以帮助您进一步的了解土石方工程的具体情况。总的来说,这些计算规则并不是很复杂,但是也要仔细地进行预算审核,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的投入,使工程能够合理地完工。


·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

·工程质量保修金房管局内容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修金房管局内容是怎样的?现在的中国,人们买房的脚步变得越来越快,因为现在的物价飞涨,房价也是跟着一直在涨,很多城市原先的房价还是......

·苏州劳动合同法不续签怎么办?
      苏州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聚集了大量的企业。员工入职后,首先得同企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然后才能正常的工作。现在劳动合同基本是一年一签......

·一、工伤认定用工主体标准是什么 伤认定中的主体?
      一、工伤认定用工主体标准是什么伤认定中的主体有哪些1.受伤公民或职业病患者是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不是所有的公民都能享受此权力。首先,必须......

·工伤钱一般要多久到账
      3-4个月。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

·请病假超过多久可以辞退员工?
      请病假超过多久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

·有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可能无法完成本职工作,因此就会选择将工作
      有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可能无法完成本职工作,因此就会选择将工作带回家做。那么员工将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比较疑惑,接下来,我们......

·在工作中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一、在工作中脑出血算不算工伤在工作中脑出血属于工伤。只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都是工伤,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职工工作时间......

·对于用人单位应如何无偿辞退员工?
      对于用人单位应如何无偿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劳动法中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合适?
      工伤认定问题现在已经不难看见了,现在申请工伤认定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每个人只是知道去申请,从来没有深入去了解,比如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合适,认定......

·劳动者受伤后,劳务关系的赔偿是怎样的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有些职业在工作中受伤是不可避免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雇员在劳务关系中受伤,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

·双重劳动关系社保是怎样的?
      双重劳动关系社保是怎样的?在生活中,一些劳动者并不是限于一种工作,有时是为了缓解生活压力,有时是兴趣所在、能力体现,法律也没有限制这种劳动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