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婚后财产分配必须要以书面的方式来确定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年婚后财产分配必须要以书面的方式来确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在夫妻财产分割中优先适用,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定财产制执行。我国法定财产制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夫妻平分。不同类型的财产,夫妻财产的分割如下:(一) 房产分割问题。1、 婚后双方共同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产权归属问题。如果按揭房产首付和按揭款都是在婚姻期间进行,则房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取得房产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当于房产价值一半的补偿。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产权归属问题。首付一般只是房产价值的20%-30%,绝大部分按揭款可能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这时候应综合考虑首付的比例,婚后已共同还款所占比例,双方的支付能力等因素来考虑房产的归属,如果双方共同还贷的比例远远大于首付比例,应该可以将房产判给另一方。3、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产增值分配问题。不论是否办理按揭和房产证,婚前支付的购房款都应属于个人财产,其相应比例的增值也属于个人。结婚以后的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其相应比例的增值也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平均分配。(二) 个人财产增值的分割。投资收益是体力或脑力劳动的结果,中间当然包含了另一方更多的家务劳动等投入的支持。因此,在婚前投资于公司或企业,婚后取得收益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三) 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分割问题。《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任何一方婚后的收入都是双方共同劳动的结晶。一方从事知识产权创作、发明或设计离不开对方在家庭事务、赡养老人、抚养小孩方面付出的劳动。只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创作完成该知识产权即应分割。同理,如果是婚前创作完成的作品婚后取得收益也应认定为婚前财产。(四) 赠与财产的分割。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归一方所有。另外,我国《婚姻法》还规定,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综合上面所说的,婚后的财产是可以进行分配的,而且在分配时必须要双方协商好,同时要以书面的文件来进行保障各自的利益,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办理好,避免在婚后的生活中出现各种的矛盾,从而影响到双方的关系。
  
  
  


·小孩多大可以离婚
      小孩多大可以离婚任何时候都可以。二、离婚的含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

·一、要求返还彩礼证据有哪些?
      一、要求返还彩礼证据有哪些在彩礼返还纠纷的案件中首先的一步就是要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一)这种状态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

·双方离婚后可以分孩子的财产吗?
      双方离婚后可以分孩子的财产吗双方离婚,只能分割共同财产,个人婚前财产和孩子的财产,依法是不能分割的。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

·拘役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拘役对子女有什么影响一、拘役对子女有什么影响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

·离婚协议显失公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社会生活当中的任何协议,在签订的时候必须是双方自愿平等的,这样签订了协议以后,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也是如此的,如果......

·常见的离婚纠纷问题包括哪些?
      (一)因封建思想而引起的离婚纠纷。第一类是因包办买卖婚姻引起的离婚纠纷。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都是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审理包办、......

·两个人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
      两个人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再婚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按规定应该是一人一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

·诉讼离婚赔偿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们发现,有的离婚夫妻在诉讼过程中一方还会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要求另一方就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作出相应的赔偿。但实践中,也不是所有这样的情况......

·小三的孩子怎么追讨抚养费?
      现在很多离婚案件都是因为小三引发的,小三破坏家庭感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有时候,小三还为他人生育孩子。这种属于非婚生的情况,在法律上面,孩子......

·离婚财产分割都包括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都包括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

·最高法关于新婚姻法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是调整公民婚姻关系的最基本法律文件,也是和公民关系最密切的一部法律。我国的婚姻法颁布以来,在具体实施中出现过一些问题,为此,最高法陆续......

·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女方结婚彩礼,而日后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结婚之后又很快离婚的,此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对此,我国制定了返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