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锡劳动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无锡劳动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一、无锡劳动合同文本包括哪些条款?
  
  无锡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七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二、员工入职多久签订合同?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综上所述,无锡职工到企业入职,双方会在办入职的时候订立劳动合同。在无锡劳动合同范文中,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薪资报酬、休息安排及合同解除终止等,都是必须包括的条文。企业会根据自身情况和职工确定合同条款。
  
  


·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随着各国之间技术、人才交流越来越频繁,外籍人员到国内工作已经是常见的事,企业在雇用外籍人员时也要保障外籍人员的权益。那么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

·面部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伤鉴定的种类存在着许多,这是因为您发生工伤的部位都不太相同,比如说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面部工伤伤残鉴定,因此您都想要了解一下面部......

·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
      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哪些不同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哪些不同1、主体及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且必须是自然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雇佣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超出退休年龄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超出退休年龄还有效吗?劳动合同超出退休年龄就无效了,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订立毁约后果是什么?
      劳动合同订立毁约后果是什么?需要赔偿违约金,用人单位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以和员工约定违约金,即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和针对保密协议问题可以约定违约金,......

·一、在我国如何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我国如何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

·工伤鉴定会被厂里收买吗?
      劳动者若是与用人单位存在着劳动关系,发生工伤后需要去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后才会有工伤赔偿。绝大多数劳动者在进行工伤鉴定后会担心,工伤鉴定会......

·公司辞退员工应该提前一个月吗?
      公司辞退员工应该提前一个月吗?公司辞退员工应该提前一个月的,因为法律规定用工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

·工伤可以请求哪些赔偿
      工伤可以请求哪些赔偿一、工伤可以请求哪些赔偿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伤赔偿的主要赔偿项目如下:《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

·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注意事项
      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注意事项(l)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立刻终止吗?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立刻终止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