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离婚证据法院会采纳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会提交很多证据,但不是所有证据都会被法院采纳,离婚诉讼也是如此,那哪些离婚证据法院会采纳?换句话讲,就是法院会采纳哪些离婚证据?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哪些离婚证据法院会采纳
  (一)“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二、法院会采纳哪些离婚证据
  (一)证据本身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比如,反映双方不正当关系的照片,应当是真实的摄影,不能是通过技术合成的,否则,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二)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与要证明的事实有关联。例如,一方欲证明另一方有婚外情,就应当提供双方发生婚外情的证据,如捉奸在床的照片等,而诸如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一般只能证明双方进行过联系,而不能证明婚外情的存在。
  (三)证据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通过非法方式取得的证据不会被法院采纳。例如,一方拍摄的另一方发生不正当性行为的照片,如果是在自己家中抓住并拍摄的,是合法的,一般会被采纳;如果是闯入第三者住处或闯入宾馆房间拍摄的,不但不会被采纳,反而有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过错方自己的叙述,只要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即可以作为证据采纳。单位的处理一般来讲不具有法定证明力,但如果过错方对此认可,也可作为证据。
  影视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注意拍录的证据有被法院否认的风险,因为可能侵犯他人隐私。
  行文至此,您现在应该已经知道哪些离婚证据法院会采纳了吧。实践中,法院采纳证据是有标准的,只有合法的证据法院才会采纳。而要想在离婚案件中获得有利的判决,那么当事人就必须要提供足够充足的证据才行。


·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
      要是婚姻中的一方或双方是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则这样的婚姻会被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不过要想撤销这样的婚姻,还需要有权利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武汉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的时候,夫妻之间的财产纠纷是比较常见的。大多数情况下,肯定到法院处理的话,都是需要聘请律师的。律师会根据代理的案件进行收费,您在聘请律师......

·父母近亲结婚有哪些危害?
      提到近亲结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这同时也属于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条件之一,但您知道父母近亲结婚会有哪些......

·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家属可以探视吗
      一、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家属可以探视吗?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家属可以探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

·根据法律规定爸妈离婚财产如何判?
      根据法律规定爸妈离婚财产如何判?根据法律规定爸妈离婚财产按照双方一人一半的原则来进行判决,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

·结婚生子几乎是每一个人都肯定会经历的一个人生过程
      结婚生子几乎是每一个人都肯定会经历的一个人生过程,对于结婚生子我们您都是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在结婚之前签订一些协议,就比如结......

·离婚纠纷的案由认定
      一、离婚纠纷的案由认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非婚生子女?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

·自愿离婚后更改孩子抚养权如何办理
      我国法律规定的办理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无论是哪种方式,都需要先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债权债务等问题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在......

·一、与他人有孩子算重婚罪吗?
      一、与他人有孩子算重婚罪吗?与他人有孩子不一定构成重婚,婚外有孩子与重婚没有必然关系,男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

·能否因为失业抚养费降低?
      虽然夫妻双方通过正当的程序办理了相关的离婚手续,但是对于他们的孩子还是需要他们双方共同来承担还是的抚养问题的,当然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另一......

·怎么在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
      怎么在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