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盗窃罪是不是亲告罪?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法律规定盗窃罪是不是亲告罪?
  
  根据法律的规定盗窃罪不是亲告罪,亲告罪主要有:
  
  1、侮辱罪(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诽谤罪(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虐待罪(虐待行为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的除外);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该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5、侵占罪。
  
  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即立法者将诉权赋予被害人,但该行为总是成立犯罪,故不能以被害人事后承诺有效解释亲告罪(事后承诺一律无效)。
  
  如果被害人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二、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
  
  2、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
  
  3、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其他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的。
  
  4、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7、盗窃金融机构的。
  
  8、盗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10、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11、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一般亲告罪是指侮辱罪或者是诽谤罪以及虐待罪。主要是公安机关发现该地区有盗窃行为发生,公安机关就会对该地区进行相关的侦查调查,只要发现有犯罪现场发生,无论当事人是否选择报警或者对犯罪嫌疑人产生追究犯罪行人都会被公安机关进行起诉。
  
  


·无证驾驶撞死人该如何量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委托书范本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委托书范本是怎样的写清被告人现在处所。具体包括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处所。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

·根据刑诉法规定批捕后多久才会判刑?
      一、根据刑诉法规定批捕后多久才会判刑?批捕后大概7个月才会判刑。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

·一、醉驾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的量刑标准是什么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法官解释说,醉酒驾驶行为对社......

·犯罪预备特征反义是什么
      犯罪预备特征反义是什么一、犯罪预备特征反义是什么?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的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

·前罪与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前罪与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应当以行为人犯......

·行贿多少金额构成行贿罪
      在我国,自然人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行贿行为与单位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贿,此时触犯的罪名是不同的。而实际是否构成犯罪,则还要看具体行贿是否达到了......

·缓刑期间犯人要坐牢吗?
      缓刑期间不需要坐牢。缓刑不会收监,犯罪行为人依然有人身自由,宣告缓刑,但宣告缓刑对于某些犯罪分子而言,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

·终身监禁判刑的对象是什么
      一、终身监禁判刑的对象是什么?终身监禁判刑的对象是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

·酒驾180江苏能缓刑吗?
      酒驾180江苏能缓刑吗?酒驾180江苏可能会被判缓刑,主要满足缓刑的执行条件就可以,具体缓刑的适用条件如下:《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