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招摇撞骗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招摇撞骗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5)犯罪目的的不同。从两个法条的内容来分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财物既符合诈骗罪的规定又符合招摇撞骗罪的规定,这是法条本身的逻辑所包容的,与犯罪行为是否发生无关。我们可以将诈骗罪分为采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法诈骗数额较大的财物与采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方法诈骗数额较大的财物两部分,而把招摇撞骗罪分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数额较大的财物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数额较小的财物以及财物以外的名誉、地位等两部分。一般来说,招摇撞骗罪不只是欺骗财务,还有可能是其他的一些相关权益,而诈骗最主要是欺骗受害者的相关财物。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非常大的联系,一般来说如果招摇撞骗罪的金额超过6000元以上的话,就会以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罪名进行数罪并罚。
  
  
  


·一、 一般缓刑和假释的区别是什么?
      一、一般缓刑和假释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则适用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

·犯罪者被批准逮捕找律师有用吗
      一、犯罪者被批准逮捕找律师有用吗有用,(1)提供相关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3)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接受委托后......

·贩毒包庇罪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

·已满14周岁就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已满14周岁就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吗?1、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

·批捕之后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羁押期限要重新计算吗?
      一、批捕之后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羁押期限要重新计算吗?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

·2023山东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山东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五年以下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职务侵占数额达到6万元的,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开设赌场罪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和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有什么区别?
      近年来,拐卖儿童罪及拐骗儿童罪发案频率较高,对社会和造成严重伤害,导致很多家庭骨肉分离。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两个罪名较易混洧,在实践中我们......

·有证人没证据不认罪能否定罪
      一、有证人没证据不认罪能否定罪?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如果证人证言能够与被告人供述......

·卖假药怎么判刑
      如果卖假药的行为对身体健康没有侵害,则可能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

·集资诈骗罪还有吗,如何判断非法集资?
      在日益复杂的社会,诈骗案件时有发生,其中集资诈骗在诈骗案件中属于诈骗金额比较多的一类诈骗,对于这类诈骗行为,有专门成立的集资诈骗罪来对犯罪分子......

·刑事案件提请批捕期限最长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提请批捕期限最长是多久?刑诉法规定的逮捕期限,自刑事拘留开始计算,最长三十七天。《刑诉法》规定刑事拘留后的批捕期限:第八十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