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赔偿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工伤赔偿协议书分为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书和一次性工伤赔偿协议书两种。两者的核心内容有一定的差距,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拟定工伤赔偿协议书。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工伤赔偿协议书格式两种规范模板。
  
  
  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书
  
  核心内容:本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码: 家庭住址: 电话: 乙方: 公司住所地: 法人代表:
  
  鉴于甲方于 年 月 日在石家庄工地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受伤一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石家庄地方法规等有关规定,双方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属于工伤及其处理结果均已清楚的了解。为解决甲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达成协议如下: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于2008年6月1日前已支付甲方两次住院医药费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还已支付甲方停职留薪期工资、经济补偿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部分赔偿款¥ 元。
  
  2、在本协议第一条确认金额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各项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关系之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医疗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医疗费、后续医药费、医疗器具费等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 甲方自愿放弃其他请求,双方从此无涉。
  
  二、付款期限:
  
  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确认的款项,在本协议签定之日即付人民币 2008年8月31日前付人民币 余款人民币 于2008年12月31日前付清。乙方可以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上述款项,甲方的银行账户为: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五、甲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追究乙方任何责任。甲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享有的仲裁、诉讼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八、以上条款双方均自愿遵守。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工伤赔偿协议书格式的范本。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一定要及时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保障自己的权益,工伤协议书的格式都有相应得工伤协议书模板,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合理的运用.为了更好地保障你的权力,得到相应的赔偿,


·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拖欠工资怎么处理一、遇到拖欠工资,及时采取4途径维权第一种途径:向劳动部门投诉反映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

·劳动仲裁裁决在哪个法院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在哪个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

·我国的工程质量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的工程质量包括哪些内容为了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的质量,推动我国建筑工程的发展,在总结过往的经验过程当中,目前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的检验的内容是......

·劳动仲裁开庭什么时间去?
      劳动仲裁开庭什么时间去?一、劳动仲裁开庭什么时间去?劳动仲裁开庭会有司法机关通知具体的时间,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开庭到达即可。劳动仲裁开......

·公务员绩效工资比例配置是怎样的?
      绩效工资对于提高公务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务员办事效率非常有帮助。这里绩效工资比例的确定就显得非常重要,那么河北公务员绩效工资比例配置和分配方......

·不属于劳动工伤的情况是什么
      不属于劳动工伤的情况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

·工伤认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工人在上班过程中受伤后,应该在得到有效的治疗后,尽快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通过鉴定结果,根据不同的工伤登记,工人拿到的赔偿款金额也不同。劳动保......

·单位的社保和劳动合同不一致合法不
      单位的社保和劳动合同不一致合法不只要是单位正常缴纳的是合法的,社保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很大的弊端就是发生工伤会赔不了,所以最好还......

·劳动合同订立毁约后果是什么?
      劳动合同订立毁约后果是什么?需要赔偿违约金,用人单位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以和员工约定违约金,即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和针对保密协议问题可以约定违约金,......

·试用期到期可辞退员工吗?
      试用期到期可辞退员工吗?一、试用期到期可辞退员工吗?可以辞退员工,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1、无故辞......

·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用混凝土混合并控制作出的预定尺寸,所形成的构造部分就被称为模板,模板工程是在混凝土施工中的一种临时架构,但它在施......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是什么?建筑工程从层级和规模上分,自上而下可以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工程。工程质量验收也是从检验批工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