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制度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制度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制度范围提要
  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过程发生的、在项目经理部管理职责权限内能控制的各种消耗和费用进行成本控制。项目经理部承担的成本责任与风险应在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
   二、怎样对建筑工程成本进行合理地管理
  1、把握工程特点,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2、积极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降低成本
  3、坚持计划指导生产,强化定额控制
  4、加强人工费管理,做好人工成本的有效控制
  5、加强材料费管理,做好材料成本的有效控制
  6、加强机械费、临时费、管理费等费用的管理,做好各项费用成本的有效控制。
  7、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和损失严格地按照JGJ59-99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8、抓好关键管理,工作重点突出每个工程项目的施工,都要突出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这个重点,将文明施工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加强档案资料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
   三、建立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系统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系统的设计、实施和维护是一个包含账目图表、成本计划、数据采集、成本报表和成本工程的过程。
  第一步。成本账目图表的作用是用于估计项目支出的基本原则,根据这一原则确定与公司的一般账目和会计职能的联系及与其他财务账目的协调一致。
  第二步。项目成本计划是运用成本账目来比较项目的成本计划和现场发生的实际计划的。
  第三步。成本数据采集是将采集到的成本数据集成到成本报表系统之中。
  第四步。项目成本报表就是确定在项目的成本管理中项目成本报表的类型。
  第五步。成本工程是使成本目标最小化应采取的成本过程类型。
  关于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就为您讲解到这里啦,对从事建筑业相关的人来说,了解并努力去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制度是降低成本提升效益的关键。要是您还有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或者您正需要专业的人士为您完善您的管理制度,您可以咨询长治律师。
  
  
  


·国企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国企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国企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

·在我国事业编制写劳动合同吗?
      在我国事业编制写劳动合同吗?1、事业单位签的是聘用合同。2、事业单位聘用制,即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

·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该怎么办?
      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该怎么办?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如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注意什么
      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注意什么一、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须知海淀区申请劳动仲裁海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海淀社保大厦办......

·劳动关系的存在很多人都不会太在意,只是单纯的认为自身和对方有
      劳动关系的存在很多人都不会太在意,只是单纯的认为自身和对方有劳动关系,自身的劳动对方给予相关酬劳即可,但这样做的话很容易出现问题,而且出现问......

·消防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消防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什么?消防工程作为工程的一种,关系到人民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因此相比较其他工程,对消防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更加严格,......

·根据劳动加班时间计算加班费用是多少
      根据时间计算加班费的标准为: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2倍。......

·广州10000工资扣多少税
      10000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290元。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从3500上涨到5000,所以,10000月薪应该纳税的部分有5000,税率是10%,速算扣除210。应纳税额等......

·劳动保障处理违章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平时的工作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障,员工参加工作就要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就要接受处罚,那么劳动保障处......

·加班4小时怎么算工资?
      加班4小时怎么算工资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

·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工伤待遇争议......

·一、工伤鉴定费谁出?
      一、工伤鉴定费谁出?职工因工(含患职业病)或因病(含非因工负伤)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市地级劳动能力鉴定费每人/次250元。(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