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谁?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谁?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买卖双方,买卖不破租赁的意思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所以,买卖不破租赁是根据当时的交易情况形成的一种状态,并不需要专门的去签订买卖不破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二、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1、不仅要看总价还要看单价。
  
  按照二手房交易的惯例,卖房标价往往标的是房屋的总价,而不像一手房销售标明房屋的单价。因此,某些二手房看上去会让购房人觉得总价很低,比较划算。如果仔细分析二手房的使用时间开发商、居室面积等因素,它的单价并不比相应地区的一手房单价低。在购买二手房时,购房者要注意计算单价,并和周边的新房价格做个比较,做到对市场全面了解。
  
  2、不仅要看房龄还要看质量。
  
  一些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往往对于房龄比较关心,忽略了房屋的具体质量。在有些购房者看来,越新的房子就一定越好,越老的房子就越差。其实不然。每一套房子由于建楼盘 筑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质量不同,质量存在差异。现实生活中,有些房子虽然年头不长,但由于种种原因,质量不尽如人意;有些房子虽然建设较早,但历久弥坚。在选择二手房的时候,购房者更须仔细考察房屋的质量,而不单是房龄。
  
  3、不仅要看房子还要看物管。
  
  要想在购房后的居住中获得满意的生活质量,良好的物业管理是必不可少的。某些社区的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重重,纠纷时常发生。这会对购房者入住后的生活产生不良影房产响。有些小区的物业费用比较高,购房者的生活成本就会相应提高。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物业服务的质量,以及自己对物业费的承担情况。
  
  4、不仅要看小区还要看周边。
  
  许多二手房购买者往往比较在意小区的绿化、保安、清洁、生活配套等细节,但对周边的环境则不太重视。根据汉宇地产市场研究中心的记录显示,某些二手房,由于社区规模不大,生活、商业配套无法做到齐备,绿地面积也有限;但是周边的街区公园面积可能很大,还有许多生活、商业配套设施供周围的住宅小区共享。这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该小区的不足,房屋成交价格往往高于同类产品。而有些二手房所处的小区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但周围正在进行大规模的拆迁改造,建设新的房地产项目,施工带来的干扰和不便要持续一两年时间。购买这样的二手房,就要做好一定时期内生活不便的准备。
  
  5、不仅要看眼前还要看将来。
  
  大多数二手房购买者在购房时会将短期的各种问题考虑得很周全,但对较长时间以后的许多事情就考虑得不是很全面了。某些小区目交通出行条件不理想,但一两年后轨道交通设施就会贯通。面对这样的二手房,如果价格合理,短期内的不便又能承受,建议购房者不妨购买下来。如果购买者家中有老人,今后,家庭附近有否医院可就诊很重要。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对周边的医疗条件和医院的位置应注意考虑。还有一些购房者购买二手房是为了阶段性居住,将来还要出售或出租,这就需要对所购二手房未来出售或出租的市场行情有预先的判断,眼光要放长远一些才行。
  
  由此可见,如果构成买卖不破租赁的话,并不是买卖双方还有租客三方共同去签合同的,租客在这个过程中基本上是知道房东把房子卖给谁就行了。至于说不动产的产权过户等这些都和承租人没有任何的关系,整个过程中也不需要租客签字。
  
  


·合同生效的有哪些条件2023
      合同生效的有哪些条件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

·解除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解除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解除合同的司法解释(一)、关于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导致的合同解除。当事人依照这一情形行使法定解除权依法解......

·合同毁约及处罚是怎么样的?
      一、合同毁约及处罚是怎么样的?毁约承担违约金或者是赔偿,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

·软件代理合同处理有哪些
      软件代理合同处理有哪些办法其实在生活当中,如果双方决定要共同合作什么事情的话,那么在签订合同以后,正常情况下,只要双方都严格的按照合同当中......

·入职时办理的入职合同是什么?
      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新人来说,在找到工作并正式开始工作的时候,一定要签署劳动合同。有些公司会让新入职的员工签署入职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很多职场......

·转包合同的效力?
      转包合同的效力有哪些一、转包合同的效力有哪些1、我国农业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承包期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

·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条件?
      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条件有哪些一、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条件有哪些?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

·在我国签订的保险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签订的保险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现今社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消费比例逐渐降低,人民更多的关注之后的生活保障。因此,保险业......

·一、出租人锁门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一、出租人锁门解除合同怎么赔偿?如果是因为出租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出租人是要赔偿承租人的损失的。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按违约金收取,当事人约定......

·承担定金责任就可以解除合同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合同纠纷的问题,比如如果承担定金责任就可以解除合同吗?根据这个问题,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承担定金责任就......

·合同违约责任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合同违约责任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一、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哪里?1、在签约阶段,促使对方全面准确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谨慎......

·合同变更申请的原则和条件
      合同变更申请的原则和条件合同是在法律中起到保护作用,维护双方权益,合同有设立、变更、终止。当我们遇到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形变更时,最重要的是了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