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能否单独签订合同?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分公司能否单独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二、分公司签订合同总公司要负责吗?在实践中,由于分公司占有和使用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不能作为独立的被告来承担责任。司法实践多是分公司与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判决共同承担责任。因此,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方面?1、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2、民事责任。分公司对外不能承担责任,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子公司可以单独对外承担民事责任。3、财务管理。分公司的财务由总公司来控制管理,一般由总公司来统一纳税。子公司和总公司分别是两个不同的公司,子公司的财务可以由子公司自身来保管。4、公司的性质。分公司在性质上算不得公司,其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总公司一样,都是属于独立的公司。综上所述,分公司是总公司下设机构,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也能单独签订合同,不用总公司盖章确认。分公司有自己的合同章,只要签订合同在总公司的业务范围内,符合公司利益,就可以。当然,作为总公司,一旦分公司合同违约,其要承担最终赔偿责任。
  
  
  


·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材料一、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材料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

·企业合作是合伙协议好还是股东协议好
      企业合作是合伙协议好还是股东协议好企业合作合伙协议与股东协议各有各的好处,无法评判其好坏。股东协议是公司内股东之间的协议,个人合作协议更纯粹......

·上市公司法规是怎么规定
      上市公司法规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在决定上市之前肯定前提是有一个长期准备的,国家和国际金融机构对于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以及财务状况都有着相应的要求......

·上市公司合并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合并流程是怎样的一、订立合并协议对合并协议应包括哪些主要条款,公司法没有规定。对此可以参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明知违法经营股东承担责任吗
      要。股东参与了违法经营,即使没有直接参与,但在公司的协议或章程中有载定也视为参与,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没有参与、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由......

·沈阳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沈阳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一、沈阳公司注册成立的程序是什么?1、公司名称核准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是向沈阳市工商局申请公司名称查名,需要股东的身份......

·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某某企业在何时会再次发行股票的情形,其实发行股票即是一种融资行为,成为......

·企业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要保留哪些证据?
      企业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要保留哪些证据?(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

·股份制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制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股份制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

·法律规定股东享有权利有哪些?
      法律规定股东享有权利有哪些一、股东享有权利有哪些1、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间隔时间是否有限制
      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间隔时间是否有限制一、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间隔时间是否有限制?企业变更注册资本时间间隔以及次数这些都没有限制,随时都可以变更,......

·上市公司的并购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的并购流程是怎样的一、并购的概念兼并和收购通常简称为并购,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它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它企业的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