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事业单位考上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事业单位考上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公务员不可以随便辞职。所谓辞职,是向组织申请并得到组织批准后,辞去公职的行为。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所以从组织程序上讲,未满五年提出辞职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所以,公务员不是随心所欲想辞职就辞职的,工作时间要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才可以辞职。如果没有达到服务年限,非要辞职的话,可以选择被辞退。被辞退很简单,也不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
  
  根据《公务员》法第13章第83条的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被辞退了。
  
  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开除是一种处分,全称叫开除公职,一般是指犯有严重的纪律错误和组织错误后,被开除公职,并会记录在案。至于被开除的原因,具体可以查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主要都是一些违法违纪的事情,普通公务员一般碰不到这些的。公务员被辞退跟被企业辞退是一样的,只要你没有违法乱纪,那就是一次普通的工作经历而已,没有什么处分、处理之类的东西。仅仅是指你不适合当前的工作了,所以组织“请”你离开。另外被辞退还有辞退费可以拿的。
  
  温馨提示:有一点要千万注意,否则很有可能会导致你被处分,根据《公务员辞退规定》第7条规定——被辞退公务员离职前应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被辞退有什么影响?
  
  五年内不能再考公务员。
  
  根据公务员招考公告要求: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总之,辞退是小事,开除是大事。被辞退不会有处分、不会被处理、不会影响出国,唯一不能做的就是五年内不能再考公务员了。
  
  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是不能够随便进行辞职的。如果辞职需要向组织打申请报告才行。并且在包括试用期的五年之内公务员是不能够提出辞职的,只能够被工作单位进行辞退。但是如果被辞退之后,在五年之内是不能够参加公务员考试的。
  
  


·一、工人老工伤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一、工人老工伤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工人老工伤的待遇的规定是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

·一、劳动者离职后经济补偿金时效是多久?
      一、劳动者离职后经济补偿金时效是多久?劳动者离职后经济补偿金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工资......

·工资一天150元误工费多少
      工资一天150元误工费多少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有哪些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

·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赔偿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的劳动合同还是以固定劳动合同为主,那么,签订固定劳动合同就存在合同到期的问题,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规定是什......

·不满半年被辞退赔偿标准是多少?
      不满半年被辞退赔偿标准是多少?一、不满半年被辞退赔偿标准是多少?按照半个月工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

·天津劳动仲裁程序
      天津劳动仲裁程序劳动者为国家创造了无限的财富,可是,主旨在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法的法律漏洞依然存在。给许多劳动者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那......

·当在外工作的人员生活水平提高后,都会考虑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当在外工作的人员生活水平提高后,都会考虑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才算是真正的安心,但是他们常常在买房的过程遇到一些专业性词语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今......

·当事人贩毒怎么聘请律师?
      当事人贩毒怎么聘请律师?贩毒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聘请律......

·10级工伤如何赔偿
      10级工伤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

·劳动法 辞职是否有时间限制
      员工要是因为个人的一些原因而想要辞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此时也是需要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进行的。而我国《劳动法》中就辞职作出了明确......

·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没让再签违法吗
      《劳动合同法》中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进行了规定,但很多劳动者对其相关的规定产生了错误的理解,那么,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没让再签无固定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