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再婚前立好财产遗嘱婚后可以变更该遗嘱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再婚前立好财产遗嘱婚后可以变更该遗嘱吗?再婚前立好财产遗嘱婚后可以变更该遗嘱,《继承法》第20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和,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 条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二、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一)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二)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仍然无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三)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固然无效,但实践中较难证明,尤其是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他人若想通过诉讼认定遗嘱无效,必须要有足够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证据证明。(四)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的,遗嘱被视为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五)遗嘱人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也导致遗嘱无效。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另一方的遗产,导致处分该遗产的遗嘱或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若是民事主体在结婚前订立过一份财产遗嘱,在结婚后又订立了一份新的遗嘱,此时结婚前订立的遗嘱就不会再产生司法效力。一般来说,在婚前订立遗嘱目的,是为了防止在离婚是就财产的分割发生分歧。对于那些在婚后想要变更财产遗嘱的,需要将重新订立的遗嘱进行公证。
  
  
  


·一、夫妻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一、夫妻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有哪些情形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

·一、知道丈夫结婚第三者重婚罪吗?
      一、知道丈夫结婚第三者重婚罪吗知道丈夫结婚第三者也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

·由于离婚案件引发的法律纠纷一般都是围绕着孩子的探视权问题
      由于离婚案件引发的法律纠纷一般都是围绕着孩子的探视权问题,或者是因为享有探视权的一方不去探望孩子,或者是由于父母之间的矛盾纠纷,导致一方以各......

·离婚协议如何变更?
      离婚协议书本身是建立在离婚夫妻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但实践中可能有的人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后,觉得自己吃亏了,因此想要变更离婚协议的内......

·父亲与婆婆领结婚证,合法吗?
      父亲与婆婆领结婚证,合法吗?亲上加亲的事情我们都听说去,大抵都是孩子嫁过去双方成为亲家,又介绍亲朋好友与对方兄弟姐妹介绍,父亲与婆婆领结婚证......

·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还能要求给抚养费吗?
      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还能要求给抚养费吗要抚养费是你的权利,但能否要得到,要看具体情况:首先看必要性: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

·无效的事实婚姻怎么判?
      无效的事实婚姻怎么判?无效的事实婚姻应当由法院判决该婚姻关系自始无效。但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当事人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

·一、旁系血亲能否争取抚养权?
      一、旁系血亲能否争取抚养权?不可以,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

·诉讼离婚起诉书范文是怎样的?
      在夫妻感情破裂之后,若双方就各项离婚事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诉讼离婚起诉书范文的格式书写好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很多离婚当......

·最新婚内财产的协议范本
      男女在结婚之前可以就彼此的财产进行约定,而在结婚后也就是婚内,也是可以就财产问题做出约定的,往往这种时候都会签订一份婚内财产的协议,为了帮助......

·最新婚姻法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抚养费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会谈及的一个内容,因此在我国婚姻法这一为解决婚姻问题和家庭问题的法律中有规定。我国新婚姻法对抚养费的标准和给付方式作......

·一方怎么搜集婚外情的证据
      法庭认定婚外情,证据很关键。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情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