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有过错会少分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有过错会少分吗?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有过错会少分的,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应照顾无过错方。相反而言,就是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少分。司法审判实践中,法院为了显示民法典对过错方的惩戒,在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比例上还是会体现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少分的司法原则。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二、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让过错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也是法院对当事人的一种惩罚,因为法律制度上所规定的这些过错行为已经是非常没有底线的了。对婚姻生活、配偶及家庭完全不负责任的这些人如果还能平等的分割共有财产,这对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来说也有些不公平。
  
  
  


·因为一方重婚了财产怎么分
      因为一方重婚了财产怎么分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一般还是应当夫妻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也可以一方多分财产,而相应......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量刑标准......

·重婚罪怎样请律师,要考虑哪些因素
      如果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我们建议最好及时委托律师来帮助进行辩护处理相关事情,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维护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利益。那么重婚罪怎样......

·未婚生育的小孩该由谁抚养?
      未婚生育的小孩该由谁抚养?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3......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收养关系抚养权怎么判?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比较熟悉的就是抚养的一些表达,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抚养这个词语,但是实际上我国还存在着收养关系,这也是比较常......

·一、私生子抚养费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私生子抚养费起诉程序是怎样的?起诉孩子抚养费的程序主要是行使抚养权的一方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交到没......

·一、小三与已婚男办婚礼构成重婚罪吗?
      一、小三与已婚男办婚礼构成重婚罪吗?可以构成重婚罪,这属于事实重婚的认定范围。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

·国家赔偿复议次数是否有限制?
      由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上的失误导致公民权益受损的,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的国家机关进行赔偿。如果判决后公民对......

·婚外情证据有没有有效期规定,
      婚外情证据有没有有效期规定,目前法律暂无规定,但是证据最好尽早保存和提交,不然存在证据灭失的风险。二、怎么取证:我国婚姻法确立过错赔偿原则......

·一、复婚后再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一、复婚后再离婚协议书有效吗?依然有效。婚姻涉及到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财产关系多依附于身份关系而存在,除了绝对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间的财......

·对于男人重婚怎么判刑?
      对于男人重婚怎么判刑?一、对于男人重婚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起诉对方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一、起诉对方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