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拘留时最长期限是多久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刑事拘留时最长期限是多久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二、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怎么办刑事不同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相对人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属于刑事,我国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刑事拘留的7项情形。被刑事拘留的人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是作出错误拘留决定的机关。受害人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或者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决定。因此,对刑事拘留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事后证明刑事拘留是错误的,受害人可以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国家赔偿。刑事强制措施中,刑事拘留可以说是经常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般可以决定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就只能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了。但此时也要求符合采取该措施的条件,同时按照法定程序来采取措施才行。至于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是1-3天,最长是14天。但针对特殊情况下的犯罪,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可以达到37天。
  
  
  


·刑诉法不起诉的种类都包括哪些
      刑诉法不起诉的种类都包括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三类不起诉,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但无论是哪一种不起诉决定都将导致刑事......

·实际上单纯的醉驾行为,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取得都是非常的直接的。
      实际上单纯的醉驾行为,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取得都是非常的直接的。但是如果醉驾以后还造成了其他的交通事故的话处理起来就相对比较麻烦,因为交警部门还......

·关于犯罪既遂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犯罪既遂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关于犯罪既遂标准的规定是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

·对盗窃罪的金额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盗窃侵犯的是他人的公私财物,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对于这样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才能以盗窃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

·逃税罪什么情况下应该立案
      逃税罪什么情况下应该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拘役最高多久,它的特征是怎样的?
      拘役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它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按照法律规定,拘役一般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很多人对此就问我们,那么拘......

·羁押的折抵刑期是如何规定的?
      羁押的折抵刑期是如何规定的?一、羁押的折抵刑期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

·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模板
      一、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模板______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个人集资诈骗罪数额不够二十万会怎么处罚?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达,社会诚信度的缺失,集资诈骗罪类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逐渐增多。此类案件一旦发生,严重影响到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什么时候成为公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什么时候成为公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不会成为公诉案件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主要有:(1)侮辱、诽谤案(......

·信用卡诈骗刑法条文是怎样的?
      现如今的诈骗方式多种多样,有网络诈骗、信息诈骗等方式。其中信用卡诈骗也屡见不鲜,导致许多人深受其害。为了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要适当......

·非法出售发票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采购货物会拿到进项发票,而销售商品的话要开具销售发票。有些小企业在发票不足时,会向他人购买,这种行为滋生了非法出售发票的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