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分公司之间轮流签劳动合同会影响职员的工龄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分公司之间轮流签劳动合同会影响职员的工龄吗?
  
  分公司之间轮流签劳动合同会影响职员的工龄,工龄的计算即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故职员最好不要频繁的与分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工龄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二、管理人员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办公室(包括采购、仓管、文员、销售、业务、设计)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钱。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B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A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助理、厂长助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00元整。
  
  5、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50元整。
  
  6、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经理(不含)级以上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300元整。
  
  7、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按照相关职位相应增加;满三年后,所有级别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增加¥5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计算方式与“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相同)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9、连续请事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10、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11、如遇提升,从当月起,按提升后相应职位工龄工资计算。降职亦同。
  
  职员在一个主公司的多个分公司之间频繁的变更劳动合同,这无疑对自己的工龄计算是有影响的。只有职员在同一个公司连续工作多年以上,工龄才会比较大,此时若是自己的权益由于公司裁员等受到侵害,才可以凭借自己的工龄获得较高的补偿。
  
  
  
  
  
  
  
  


·五年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多少钱?
      不管是大型国企,还是私营企业,都应该和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里面,会写清违约责任条款。企业违约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企业计算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

·宿舍滑倒摔伤算不算工伤
      宿舍滑倒摔伤算不算工伤一、宿舍滑倒摔伤算不算工伤不是在工作时间,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长
      在我国,对劳动者工伤的认定是受时效期限限制的。那么,在法律上,工伤认定的时效一般是多长呢?在实践中,劳动者遇到工伤时,一定要在该时效期限内提......

·工伤认定后个体户注销能认定吗?
      意外事故市场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如果是在工作中受伤就是属于工伤,相关的部门的认定之后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对于认定的详细规定很多人不是很清......

·工伤伤残待遇申请期限有多久
      一,工伤伤残待遇申请期限有多久一般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该怎么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

·工伤认定受理需要多久才能做出结果
      不管是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肯定最终是想要获知认定结果,才能根据这个结果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处理事故。要是认定属于工伤的话,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事故......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金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金的管理办法是什么一个好的、质量过硬的建筑工程的诞生,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在建筑工程建设初期,建筑方与施工单位会预留一部......

·试用期工资规定是怎样的,试用期有多久?
      众所周知,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都会约定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并且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是要按照规定发放工资的,有的人就曾问过我们,......

·辞职后档案要怎样处理
      离职后,新入职单位可以直接将所有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转移到新入职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将文件存放在人才市......

·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材料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材料有哪些?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