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如何才能取得著作权?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如何才能取得著作权我国著作权采用自动取得原则,著作权自动取得指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著作权的自动取得,以作品创作完成的时间作为著作权取得的时间界限,也就是说,只有作品创作完成后,作者才能取得和行使著作权,才能对抗第三人的侵权活动,创作完成包括全部完成和部分完成。只要作者的某一思想或某一构思已经以某种形式完整地表达出来,即使是只是他全部构思的一个组成部分,甚至是非主要组成部分,亦属于该部分作品的完成,可视为整体作品在一定阶段的创作完成,著作权自动取得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并不意味着获得著作权不需要具备任何条件,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法律保护。二、其他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的途径有哪些(1)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取得著作权。通过上述方式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2)因合同取得著作权一般分为两种情况:①依委托合同取得著作权。如果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委托人享有,委托人即成为作者之外的其他著作权人。②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著作财产权的受让人也是著作权的主体。(3)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国家作为著作权法律关系主体,一般有以下情况:①购买著作权,即国家出于某种特殊的需要,从著作权人那里购买著作权,从而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②接受赠送,即作者将其受保护的作品赠送给国家,国家接受其赠送而成为著作权主体;③依法律规定,即法律规定某一作品在受保护有效期限内,著作权由国家行使,国家便成为该著作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关于著作权的取得,首先要区分属于一般作品还是软件作品,对于后者,在取得上面要求比较严格,必须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才行。而除了创作作品之外,通过继承、遗赠、遗嘱、合同、购买、赠与等等,其实都是可以获得著作权的,但这属于继受取得,而并非是原始取得。
  
  
  


·商标权续注册的宽展期为多久?
      商标权续注册的宽展期为多久?宽展期,可以理解为“宽限续展期”,指商标到期后6个月。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

·哪些可以作为商标侵权抗辩的理由
      哪些可以作为商标侵权抗辩的理由1、通用名称对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的抗辩如果商标是约定俗成的商品通用名称,且使用地域范围广泛,可以通过商标争......

·著作权转让有期限吗,转让著作权是否有期限
      著作权转让有期限吗,转让著作权是否有期限实践中,著作权的转让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包括买卖、赠与等等,同时进行转让的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效......

·知识产权的诉讼后果会承担哪些责任?
      知识产权的诉讼后果会承担哪些责任?一、知识产权的诉讼后果会承担哪些责任?(一)、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3、赔礼道歉;4、赔......

·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时间过了怎么办
      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时间过了怎么办我们都知道一件商品要在市面上流通是需要注册商标的,有的小公司不具备申请商标的权力资格,所以一般会盗用其他公司......

·软件著作权受保护年限是多长时间
      软件著作权受保护年限是多长时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

·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具体是什么
      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具体是什么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实施并使用其专利的权利、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请求保护的权利、转让......

·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是什么意思?
      一、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是什么意思?软件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而其权利所有人则对他所有的知识产权享有质押权。而质权登记就是行使质押权。著作......

·门头商标类似是否侵权
      门店的话有单独的一个类别35类,如果所用的商标在35类没有注册你用就不侵权,而且建议注册保护。如果已经被注册了,那么在用就是侵权。商标第35类是指......

·服装商标侵权案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服装商标侵权案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服装品牌商标进行侵权的,侵权赔偿有不同的赔偿方式,如果有造成实际损失的,一般是按实......

·对于版权又称作著作权吗?
      对于版权又称作著作权吗?一、对于版权又称作著作权吗?版权是又称作著作权的;版权是对计算机程序、文学著作、音乐作品、照片、游戏,电影等的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