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有哪些一、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二、总价合同
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因此,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图纸及规定、规范应对工程作出详尽的描述,一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详图己完成的情况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要承担实物工程量、工程单价、地质条件、气候和其他一切客观因素造成亏损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均不能因为工程量、设备、材料价格、工资等变动和地质条件恶劣、气候恶劣等理由,提出对合同总价调值的要求,因此承包方要在投标时对一切费用的上升因素做出估计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因此,这种形式的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对最终产品的要求又非常明确的工程项目,这就要求项目的内涵清楚,项目设计图纸完整齐全,项目工作范围及工程量计算依据确切。价合同不同在于,它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做了分摊,发包方承担了通货膨胀这一不可预测费用因素的风险,而承包方只承担了实施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等因素的风险。可调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由于合同中列明调值条款,所以在工期一年以上的项目较适于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三、单价合同
施工图不完整或当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一时还不能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往往要采用单价合同形式。这样在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的情况下,可以避免凭运气而使发包方或承包方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工程单价合同可细分为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两种不同形式。
四、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以这种形式签定的建设施工合同,有两个明显缺点:一是发包方对工程总价不能实施实际的控制;二是承包方对降低成本也不大感兴趣。因此,这种合同形式在建设工程中很少采用。
以上内容就是建筑工程合同价款计价方式的三种类型,最常见的计价方式是总价合同,总价合同内容丰富详细,使用起来方便,是建筑商的首选,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因为其很多指标都不确定,所以,建筑商们往往不会使用它。
·劳动争议处理的目的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的目的是什么现实生活当中,雇员与雇主之间发生劳动纠纷,随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会介入进行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会根据国家人保部制定......
·辞职后档案要怎样处理
离职后,新入职单位可以直接将所有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转移到新入职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将文件存放在人才市......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样的?
员工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就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建议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关系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既对劳动合同订立进行了规定,也对劳动合同解除给出了具体操作办法。在一些情形下,劳动合同解除会涉及到经济补偿的情况,那么如何解读......
·劳动合同放弃社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放弃社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既是职工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
·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23有哪些?
随着法律的普及,很多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高,工伤鉴定是很多劳动者比较注重的过程,那么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7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具体介绍......
·员工主动离职再入职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员工主动离职再入职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
·职工伤亡事故等级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职工伤亡事故等级赔偿规定是怎样的?一、职工伤亡事故等级赔偿规定是怎样的?职工伤亡事故等级赔偿规定是按照当事人的伤残的程度划分为1~10级的伤残......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时间可以延迟吗?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时间可以延迟,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
·在工伤认定中哪些不属于工伤
在工伤认定中哪些不属于工伤一、在工伤认定中哪些不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