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本人去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本人去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本人去,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对于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10日。遇特殊情况仍不能完成的,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期限伤残鉴定一般是在治疗完成后就可以进行。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5、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6、不同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交通事故受伤想要获得赔偿的,就必须要向当地的鉴定机构提出鉴定请求,通常情形下,伤残鉴定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去鉴定机构提交材料的,若是其能够保证将鉴定事宜交给律师处理后,鉴定机构会受理该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请求,也可以无需自己去。
  
  
  


·撞别人的车交强险赔偿金额最多是多少?
      撞别人的车交强险赔偿金额最多是多少?《交强险法》中规定,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2.2万元人民币。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有法律依据吗,垫付多了又该如何追偿?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提升,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增加。可以说,大多数开车的人,都会经历交通事故。如此高发的事故率引发的问题也层出不穷......

·车险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车险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一、车险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公式是怎样的?车险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车正常行驶撞死人需要坐牢吗
      车正常行驶撞死人需要坐牢吗一、车正常行驶撞死人需要坐牢吗不会坐牢。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一人死亡是怎样处罚的?
      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一人死亡怎样处罚(一)行为人将人撞伤以后逃逸,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应根据行为人不同的罪过形式予以定罪处罚。1、对于行为人交......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是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

·交强险有责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交强险有责赔偿的规定是什么?交强险有责赔偿的规定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哪些房产交易需进行公证
      在现实的房屋买卖交易中,房地产公证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因而很多购房者不知道房产交易公证,更不知道哪些房产交易需进行公证,结果给房屋的出......

·商业车险上调的规定是怎样的
      商业车险上调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商业车险上调的规定是怎样的?车险实施新规:出险5次以上来年保费将翻倍。车险改革后,不出险或出险很少的车主保......

·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是什么
      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是什么出门或者回家人们大多选择坐火车,坐火面临抢票,抢票就有可能面临着退票、改签这些手续,新出台的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

·交通事故理赔资料有哪些
      中国有句俗语:口说无凭。因此,生活中无论是做怎样的时候,都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尤其是在贷款购买房产、交通事故理赔等重大事项中。办理不同......

·撞车了误工费的赔偿谁来出?
      撞车了误工费的赔偿谁来出?撞车了误工费的赔偿根据权责划分,全责方赔偿无责方误工费,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受害人有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