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拘留通知家属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刑事拘留通知家属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刑事拘留通知家属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会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形式,告知某某被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通知书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转交涉案当事人家属的正式司法文件,它是以公安局的名义下发的正规文件,说明涉案当事人已经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没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家属可以这么做:
  
  1、找当地公安机关问情况,看是否存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仍在邮寄途中,还是邮寄地址错误等原因。
  
  2、如果不存在上述原因,公安机关涉嫌非法执法的,可以积极搜集证据找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
  
  二、被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
  
  刑事拘留期限是指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刑诉法第89条)
  
  3天 7天;
  
  7天 7天:特殊情况的,延长1~4天;
  
  30天 7天:多次、结伙、流窜;
  
  (7天是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
  
  检察院拘留的期限:14天或者17天
  
  计算方法:7天 7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3天。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刑事拘留是在刑法当中规定的强制措施,会通知家属但并不会绝对的去通知到家属,而且刑事拘留的时间也是有规定的,最多不会超过37天,在这个期间就会对当事人犯罪事实的证据进行侦查,确定以后就会进行起诉。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中国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怎样规定的
      中国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怎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

·一、在我们国家结婚前都需要准备什么?
      一、在我们国家结婚前都需要准备什么?1、请柬在选择请柬时,可以找一些比较有个性的请柬来吸引人的眼球。2、签到簿要提前准备签到簿和签到......

·一、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有什么?
      一、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有什么?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

·二审离婚上诉状范本
      二审离婚上诉状范本在离婚案件中,离婚诉讼当事人对于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按照法律程序上的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呈交二审离婚上诉状......

·离婚时双方都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理
      如果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想要孩子或者都不想要孩子的话,意味着此时不能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作出......

·法律规定什么是婚姻诈骗行为?
      法律规定什么是婚姻诈骗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而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

·离婚诉讼注意事项是什么?
      离婚诉讼注意事项是什么一、离婚诉讼注意事项是什么(一)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的不断普及,人们对于婚姻的观念也在逐渐改变,婚姻恋爱变得更加的自由化,但是......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什么?
      想必您都清楚地知道,拐卖妇女儿童是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罚想必您都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这两者是否具有一样的处罚呢......

·哪些行为属于重婚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重婚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1、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

·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包括哪些
      就夫妻财产来看,具体可以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财产。对于不同性质的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是不一样的。那么您知道属于夫妻一方财......

·没有结婚证孩子抚养权归谁?
      随着社会的愈加开放,现代人在男女感情方面也不再那么保守,从过去的只有在结婚时能看到新郎新娘,演变为现在的只要感情够好两人就可以同居。但二人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