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结婚后夫妻工资是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针对以上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在我国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是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效益工资、浮动工资、年功工资六大部分组成的。而这些工资都包含在婚姻法17条规定的范围内。所以如果双方没有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即使自己的工资由自己保管,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平均分割。二、不知道对方的工资收入怎么办财产方面,举证可提交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上述凭证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离婚诉讼案件中,一方或双方的收入状况是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以及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的重要因素。因为闹到离婚诉讼这一步,一般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和交流就会存在很大的障碍,对于自己财产和收入状况,一般也不愿意透露。有的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彼此对于对方的收入状况较为了解,对于对方所在的单位也比较熟悉,这样,调查或掌握一方收入相对容易。但是,也有一些当事人,由于在共同生活期间,不在意一方的收入情况,或对经济没有过多的防备心理,可能对另一方的收入情况不太清楚,这样,就有必要在诉讼开庭前调查另一方的收入情况。1.律师凭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调查。一般情况下,律师凭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前往调查,对于较大的国营单位,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来说,还是较为配合的,还是能够提供相关的工资收信息。律师可以提前与欲调查单位的劳动工资科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再凭律师证件和律师所出具的介绍信前往调查。2.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事实上,律师合法合理的取证要求有时不能得到取证单位的配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律师调查取证的权限也缺乏有力的保障,因此,律师取证难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因此,在拟取证单位不配合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如上海)调查收集对方当事人的薪金收入情况,一般面对法院出具的调查令,被调查单位很少有不配合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因此,持法院的调查令基本上可以查清当事人的收入情况,一般正规单位也不敢向人民法院提供虚假的证据。3.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对于没有实施律师调查令的地区,若对方当事人的薪金收入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较为重要,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对方当事人的相关薪金收入情况。男女既然已经结婚成为了合法夫妻,那么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领取到结婚证的那一刻开始,其实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原则上都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里面就包括婚后一方取得的工资收入。不过,法律同时允许夫妻双方就婚后的财产作出约定,若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话,那婚后一方的工资收入就应该是个人财产。
·萧山工伤鉴定位置在哪鉴定?
职工都知道在自己工作时发生受伤事故属于工伤,需要找当地的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确保单位对职工应该支付哪个程度的赔偿,各个地方的鉴定机构设立地......
·一、工伤事故生理费如何赔偿?
一、工伤事故生理费如何赔偿?工伤事故生理费的赔偿分3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1、《最高人民......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如何计算
在生活中,有很多劳动者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比如说劳动者自己辞职的,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离职的,单位违法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的。并不是每......
·试用期辞退需要提前几天通知
试用期辞退需要提前几天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该怎样赔偿
一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好了支付工资的时间,那么就应当及时、足额的支付,否则的话单位的行为可能会构成拖欠工资,此时是需要对劳动者做出赔偿的。......
·如何认定雇员、个体经营户劳动关系?
劳动者和个体经营户劳动关系的认定与否关系着是否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动法只保护确实存在的劳动关系,那么到底如何认定雇员和个体经营户之间的劳动关系......
·一、工作超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一、工作超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有赔偿吗?有赔偿,超过一年未签合同的应该已经属于和用人单位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
·住宅初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住宅初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现在很多商品房都是精装修的,开发商在主体结构完成后,会将初装工程承包给专业施工单位。在装饰工程竣工后,开发......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的受伤种类和情形很多,眼睛受工伤也是很常见的一类,眼睛受伤以后,可以依法进行工伤鉴定,按照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确定赔偿的适宜。工......
·淮安市工伤鉴定九级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众多周知,不同的工伤级别,其赔付标准和待遇也是十分不同的。当已经鉴定工伤为九级的情况下,公司的赔付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将以江苏省淮安市为例,为......
·疫情期间自行在家隔离有工资吗?
疫情期间自行在家隔离有工资吗(1)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在家办公,正常发放工资。(2)企业没有条件安排员工在家办公的,优先安排年休假,年休假期间正常发放......
·岗位调整辞退员工是否合理?
岗位调整辞退员工是否合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