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追诉多久?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追诉多久?1、只要孩子未满18周岁,可随时主张;18周岁后,诉讼时效3年。2、主张抚养权的一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主张子女或抚养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追加抚养费一般是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子女需要来判决。3、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要求支付抚养费等涉及身份权的请求权,必须在双方存在的抚养等法律关系的存续期间而行使,只要被抚养人尚处于被抚养期间,即便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期,法律仍应当保护抚养费的请求;但在双方的抚养关系不再存续的情况下,则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二、怎么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一般在夫妻离婚之后,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争夺,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是必须按要求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给有抚养权一方的,如果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支付的,另一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这个追诉期间,一般来说在包括离婚后到孩子成年后的第三年,第四年就不能算入追诉期了。
  
  
  


·婚内抚养权协议书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婚内抚养权协议书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子女抚养协议书应该明确约定以下内容:1、子女抚养权归属;2、抚养费、抚养期限和支付方式;3、增加或减......

·婚内夫妻抚养费是如何进行支付的夫妻双方婚内分居生活的
      婚内夫妻抚养费是如何进行支付的夫妻双方婚内分居生活的,子女可请求未履行抚养义务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纠纷中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亦可要求另一方补付婚......

·女方离婚彩礼怎么处理关于婚姻财产纠纷的处理
      女方离婚彩礼怎么处理关于婚姻财产纠纷的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

·夫妻之间没有性生活多久可以离婚
      夫妻之间没有性生活多久可以离婚根据我国的法律,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夫妻结婚后一定要有性生活,除非夫妻双方有一个是拥有生理上的......

·法院公布假释后多久可以回家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公示假释结束后释放时间,但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

·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怎么构成的?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构成是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费吗?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费吗?根据规定,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

·分居6个月后法院自动判离婚吗
      一、分居6个月后法院自动判离婚吗?法院不会自动判离婚,我国《民法典》(修正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如果夫妻离婚的话,就应该对孩子的抚养权与财产进行处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属于一方,那么另一方就应该支付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取决于父母的收......

·婚前财产离婚过户是否免税
      婚前财产离婚过户不免税。离婚房产过户费用主要有: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

·要怎样才能认定夫妻间的感情破裂
      夫妻结合是因为感情琴瑟相合,分离是因为感情破裂。而在诉讼离婚中,也只有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了之后,那么法院才会做出离婚的判决。那此时要......

·已婚女人出轨算不算重婚罪
      一、已婚女人出轨算不算重婚罪?出轨不算重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才算重婚,重婚的行为主要是: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