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什么时候生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诉讼离婚什么时候生效根据民诉法规定,简易程序应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普通程序应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一般来说,离婚纠纷都不是很复杂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简易程序审理。三个月内应该是会有一个判决的结果。拿到判决结果后,判决还没有生效。该份判决书何时生效呢?这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没有人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判决一方不服判决内容,在接到判决书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一般会从接受案件后,在三个月内审结。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即生效。如果双方对判决结果没有不满意的,没有人提起上诉,那么在十五天上诉期过后,该份判决书即生效。简单说,如果仅有一审程序,则简易程序最迟三个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序最迟六个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审程序,则再一审程序中再加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二、判决后还能再起诉吗?“一事不再理”是起诉讼的一个重要规则,对于同一事项,法院不会进行第二次审理。但这不表明离婚案件判决之后就绝对不能再起诉了,出现以下情况,您还可以向法院起诉。1、离婚判决对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未作处理如果离婚判决对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未作处理,事后难以对处理方法达成一致,则夫妻双方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该财产进行分割。2、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3、 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人民法院作出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4、子女抚养费发生变化此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部分。起诉离婚严格来说会出现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其中一审阶段可以采取简易程序,也可以通过普通程序来审理,而二审阶段则一般是采用普通程序审理。不同的审理阶段,采取的审理程序不同,意味着最迟作出审判结果的期限要求不一样。尤其是在一审法院作出了判决之后,若是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这样就会启动二审程序,那整个离婚案件的期限就会变长。
  
  
  


·一、新规定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影响财产分割?
      一、新规定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影响财产分割?新规定女方先提出离婚是不会影响财产分割,提出离婚的先后顺序与财产分割并不相关,财产分割主要是依据夫......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

·协议离婚不成有什么原因
      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会选择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那通常情况下,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若你......

·离婚后重新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后重新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民事法官判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在我们国家如果公民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话,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无论是在民事刑事还是行政当中都是可以的,只是赔偿方式与标准不同。那么当民事法官......

·离婚调解书没有签字是否有效
      夫妻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不一定都是以判决的形式作出决定。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解决离婚纠纷的一种重要手段。离婚调解书可不是一般的调解书,需要谨慎对......

·非婚生子女法定看护人是怎么规定的?
      非婚生子女法定看护人是怎么规定的?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

·夫妻单方面信用卡诈骗如何承担刑法?
      夫妻单方面信用卡诈骗如何承担刑法?关于犯罪的刑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责任自负,就是夫妻一方犯下信用卡诈骗罪,当然要自己承担,另一方没有任何刑......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时,可以选择离婚来结束这种困境。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是双方关注的焦点。实际操作中,在这方......

·婚姻法抚养费离婚协议书如何约定?
      孩子问题永远是父母心中的头等大事。所以,当婚姻双方婚姻出现问题需要离婚时,就必须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明确化,而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子女抚养费数额问......

·一、离婚时财产保全如何申请书?
      一、离婚时财产保全如何申请书?离婚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申请人: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于____年_......

·一、离婚后女方不出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方不出抚养费吗?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女方也需要出抚养费,抚养孩子是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支付抚养费不是男方一个人的事情。一方不履行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