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不付加班费违法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不付加班费违法吗公司只让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当然是违法的,法律规定加班是要给员工加班费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而加班费的标准,至少应当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允许公司高于国家规定标准支付加班费,但是却不能低于这个标准支付,或者不支付加班费。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要是职工拒绝了单位的加班要求,单位不能以此为借口克扣职工工资,更加不能因此将职工辞退。但是也要注意,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职工是不能拒绝单位的加班要求。当然,职工加班了,单位也需要支付其一定的工资报酬,也就是我们说的加班费。若不支付或者不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则单位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一、第二次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约怎么赔偿?
      一、第二次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约怎么赔偿?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一般要与劳动者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满后就存在是终止用工,还是续签......

·隐名股东的资金投入瑕疵有哪些
      隐名股东的资金投入瑕疵有哪些?1、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

·深圳公司法人变更所需资料有哪些?
      现如今,全国各地人们从原先认为铁饭碗最好的思想逐渐转变为希望自己开公司,自己做领头人的观念。而一个公司的发展往往就意味着变化,合作对象的改变......

·企业薪酬福利有哪些?是怎样的
      为了招聘高素质人才,减少员工流动,各企业有着不同的薪酬福利制度,除了平时的工资意外,五险一金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企业福利,那么企业薪酬福利到底有......

·公司法人怎么退社保?
      公司法人怎么退社保?需要哪些手续?公司法人怎么退社保:有些公司法人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为员工办了社保之后会选择退去社保。亦或者员工要求......

·证券从业公司法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证券从业公司法的内容是怎么样的?我国的经济能力在全世界也算得上是名列前茅了,所以经济发展了以后,那么对应的公司肯定也比之前要多,公司会遇到很......

·被公司开除有什么赔偿?
      被公司开除有什么赔偿按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多少,补偿标准也不同,如果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了六个月以上没到一年的,也......

·公司签合同用假章怎么办
      员工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去法院起诉。该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验资
      公司注册资本验资对于要开公司的人来说,注册公司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或者其他的出资额来进行相关的登记。如果公司在变更或是设立时需要验资,其他......

·公司法人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公司股权变更瞬息万变,股权转让早已是股东行使股权最普遍的方式。在行使股权转让时如......

·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有什么不同
      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有什么不同我们发现有的公司发展好了之后可能会成立分公司,当然也有设立子公司的情况。虽然都是由自己控股,但实际上分公司和子公......

·西安公司法律师收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西安公司法律师收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公司法在我们国家主要是对于公司的一些行为作出规定,为了维护相应的债权人股东的相关利益,当然公司法律也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