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前债务用于全款买房属于共同债务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婚前债务用于全款买房属于共同债务吗?
  
  
  婚前债务用于全款买房属于共同债务的。婚前的债务用于买房属于正当的日常生活所用,因此该债务属于共同的债务,双方均有偿还的义务,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的相关规定,除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情形,其他情况都不得向债务人的配偶偿还债务。法律上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二、婚姻期间个人债务的认定
  
  
  仅用于与个人有关的、与共同生活无关联的、或者虽与共同生活有关联但夫妻对方不同意,靠单方意志形成的债务均属于个人债务。
  
  
  但在实践中,债权人往往很难准确判断夫妻一方的借款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债务的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为此《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作了详细的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债务,如果债权人要求偿还,一般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承担偿还责任。不过有两种情况除外:一是有证据证明债权人有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二是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债权人知道该约定。
  
  
  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除了法律条文中不正当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之外,标题中的行为属于共同债务的范围之内,必须要按照相关的法律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会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
  
  
  
  


·租房没到期转租合法吗
      有的人在租赁了房屋后,后面因为客观原因发生改变,自己可能不能继续居住,但此时租房期限又没有到期,因此就想到转租出去。那么租房没到期转租合法吗......

·一、杭州买房子首付可以付40%吗?
      一、杭州买房子首付可以付40%吗?杭州买房子首付可以付40%,因为规定的是一个最低的库房的比例要求,也就是首套购买的房屋比例应当是20~30%,如果说个人......

·贷款购房结婚证明必须提供吗
      贷款购房结婚证明必须提供吗?贷款买房一般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贷款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是:1、已婚: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

·小区内的阳光房防高空坠物罩棚属不属于违章搭建?
      小区内的阳光房防高空坠物罩棚属不属于违章搭建?现在的小区基本上都是高楼,而高楼总是会有一些没有公德心的高层住户直接将垃圾果皮扔下来,低层住户......

·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需要仔细对房屋的各个区域做出验收,而
      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需要仔细对房屋的各个区域做出验收,而不能简单的交付了房屋要是就算完,这样只会给自身造成损害。而在验房的过程中就有可能......

·如何规避二手房按揭的风险
      对许多购房者而言,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二手房是最经济实惠的购房选择。但二手房按揭贷款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购房者需要规避交易风险,以减少......

·一,回迁房买卖公证有效吗?
      一,回迁房买卖公证有效吗?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第一种情况: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

·由于回迁房比一般商品房便宜,所以比较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它存
      由于回迁房比一般商品房便宜,所以比较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它存在着许多风险。实践中,很多人因为回迁房的价格比较低廉,因此会选择购买这类房产。那......

·一、租房纠纷律师费怎么收取?
      一、租房纠纷律师费怎么收取?房屋出租纠纷律师诉讼费是(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收取10......

·一、买房子签约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买房子签约注意事项有哪些?1、争取一步到位直接签订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签订认购书等,否则,容易被动和受制约。实在要交定金,也不要交太......

·经营日租房需要什么手续
      经营日租房需要什么手续?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经营日租房需要什么手续《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

·房屋转让合同怎么写,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转让合同怎么写,相关的内容有哪些房屋转让时一种特殊的房屋交易活动,在房屋转让过程中就需要对转让双方进行约束,在房屋转让合同中需要落实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