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奸罪批捕后多长时间判决?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强奸罪批捕后多长时间判决?
  
  强奸罪批捕后大约三个月之后会判决,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当然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适当的延长)。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够充分,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则应继续对案情和证据进行整理,再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移交的起诉材料,一般在1个月内审理。
  
  二、强奸罪的特征是什么?
  
  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
  
  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受到威胁、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志。同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呆傻妇女或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的,由于这些妇女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无论其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妇女罪。
  
  2、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施以殴打或人身强制等危害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以迫使妇女就范,不敢抗拒的手段。如以杀害被害人、加害被害人的亲属相威胁的;以揭发被害人的隐私相威胁的;利用职权、抚养关系、从属关系及妇女孤立无援的环境相胁迫等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由于检察院已经批捕强奸罪犯的案件,已经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公民强奸他人的证据,故此一旦批捕,大约三个月左右,检察院就会开庭审理该强奸案件。任何犯强奸罪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企图,情节严重的情形,还要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绑架罪的犯罪特征是怎样的
      绑架罪的犯罪特征是怎样的1.已满16周岁的人应当对绑架行为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绑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实施或者参与绑......

·轻度弱智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轻度弱智要承担刑事责任吗?要看这个人智障到了什么程度,是无行为能力还是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犯罪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不......

·坦白和认罪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如果做出了违反法律的行为,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在被有关部门审理后,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的坦白......

·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条款是比较详细的,但是,每一法条的针对性都是不一样的。对于我国的公民和执法机关,不得违反刑诉法中的规定。由于刑事诉......

·刑事诉讼法送达期间有何相关规定?
      我们您都知道刑事方面的问题,对于刑事方面的犯罪一般都是情况比较严重的。所以说对于刑事方面犯罪的审理程序一般都会遇到一些问题,这个时候就很凸显......

·缓刑案底对孩子有什么影响?
      缓刑案底对孩子有什么影响?判缓刑对子女有影响,主要体现在政治审查上,可以存在不利的方面。缓刑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

·法院判拘役在哪里服刑?
      法院判拘役在哪里服刑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

·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但此时并非只要实施了盗窃行为的,就一定会被认定构成此罪,我们需要仔细区分一下一般的盗窃行为与盗窃犯罪,毕竟后者的情......

·犯罪分子盗墓法律怎么判罚?
      犯罪分子盗墓法律怎么判罚?根据刑法第328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任何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共同点是什么?
      一、任何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共同点是什么?任何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共同点是犯罪行为都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犯罪构成的要件要素:(一)客观的构成......

·犯罪分子卖整形假药怎么判刑?
      犯罪分子卖整形假药怎么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教唆他人故意伤害罪判多长时间
      故意伤害罪,且凡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可视其情节和作用确定其承担的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