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多久?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3、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无许承担培训费用。4、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5、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6、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有部分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已经有好几年了,到了离职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想要和公司索要当初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这种时候会因为超过了劳动仲裁的时效而不会被仲裁机构所受理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这件事情上不能太过迟钝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每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完成都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因此对于每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审验国家都有严格的技术标准,而每个建设工程项目最重要......

·河南省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是我国人口大省,劳动力资源丰富,由于一些小企业管理不善,工人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按照规定,工人遭遇工伤后,应该由企业在一个月内提出工伤......

·劳动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无效怎么处理1、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根据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2、对无......

·工作满8年后不给续签合同补偿金是多少
      工作满8年后不给续签合同补偿金是多少?工作满8年后不给续签合同补偿金是8个月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劳动合同解除书丢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解除书丢了怎么办理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

·最迟什么时候要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
      最迟什么时候要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有哪些
      根据劳动者不同的职业,社会都为其提供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在工作中,难免有一些劳动者因为其工作原因,导致身体不适以至于影响自己的劳动能力,这就......

·一、无期限劳动合同辞职多久离职?
      一、无期限劳动合同辞职多久离职?无限期劳动合同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是一样的,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并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说,确保质量过硬是工程建设各方共同的责任。毕竟,建筑物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直接危及到建筑的使......

·建筑工程木工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建筑工程木工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建筑工程木工承包合同甲方:(简称:甲方)乙方:(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项目工程以包工,包制......

·春节加班几倍工资?怎么算的?
      一、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

·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作用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作用是什么一、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作用是什么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作用是对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