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及权利归属问题作出约定,并达成协议,此协议就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那婚前协议的内容有哪些呢?在实际生活中,签订婚前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婚前财产约定协议。
  主要内容有: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自然情况;
  2、婚前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上述财产的归属;
  4、使用、维修、处分的方式;
  5、其他约定。如对婚前财产孳息归属的约定,对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如约定贵未成年子女所有),对财产的保管、使用也要作出具体的约定等。
   二、签订婚前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婚姻协议是双方同意,双方签署,通过了公证的合同。婚姻协议不需要向法庭申请,在签署之前也无需复审。但协议中的内容应该是真实的,不能欺满对方。
  2、不真实的阐述,不完整的坦白是不允许的。婚姻协议应真实完整,要求双方都清楚地明白自己想要得到什么,可以放弃什么。如果双方的阐述都不真实,那么这份婚姻协议将无效,不能成为法律依据。
  3、婚姻协议可包括双方的婚姻期间的权利与责任。婚姻协议在19世纪非常盛行,目的是要保护女性财产继承人。贪女人的钱而与她结了婚的流氓应该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4、在婚姻协议中,双方都可以享有法律所给予的权利。但其中任何一方都可以自愿分给对方一部分财产。如果双方有共同的生意,共同的收入,那么协议可以阐明谁负责掌管生意,谁控制投资管理收入。协议也可表述某些资金属于共同资金,甚至可以规定在婚姻期间怎样消费某些资金。
  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因此,适当了解一些婚前协议的内容,其实对当事人来讲也是很有好处的。


·患抑郁症是否可以结婚
      我国《民法典》中对男女结婚的条件作出了区分,包括积极条件与禁止条件。而在禁止条件中,则明确禁止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人结婚。现实中,有的人在结婚......

·想要起诉离婚该怎么做,需要做哪些准备?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需要两个人共同付出,努力的经营才可以幸福得长长久久。然而,当婚姻出现了无法解决的矛盾,导致了婚姻的破裂,这时候有两种方式......

·一方要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要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法......

·什么是婚姻诈骗罪 婚姻诈骗罪判几年
      男女缔结婚姻关系,也是需要小心谨慎的,毕竟现在在借婚姻之名行诈骗之实的情况也是很多,为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就不得不小心注意了。而很多人认为......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公起诉期限规定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公起诉期限规定是什么?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公起诉期限规定是三年的时间。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再次请求......

·准予离婚的情形
      准予离婚的情形,一般是是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按照规定进行了调解,而往往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那么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情形,此时才能准予夫妻离......

·男方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应该怎么办
      一、男方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应该怎么办?男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至于法院是否支持他的主张,要看具体情况。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离婚案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离婚案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这是离婚案件中,原告和法官都特别不希望出现的事情,因为太麻烦。离婚案件,本人必须亲自到庭,否则,法官就得等,即便传......

·一般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是多少?
      夫妻在离婚时候会考虑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有许多的当事人会根据孩子的年龄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用,就是为了解决以后不必要的麻烦,那么......

·抑郁症患者能不能结婚?
      前段时间有明星因为患上抑郁症,没有及时得到治疗和排解自杀身亡,再一次将抑郁症呈现在人们的面前。有的人出于自身幸福考虑,拒绝与患有抑郁症的人恋......

·离婚可以一个人去办理吗
      一、离婚可以一个人去办理吗?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去民政机关协议离婚和去法院起诉离婚,一个人只能选择后者。如当事人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一定是女方抚养权吗?
      现代社会,人们的思想观念十分的开放,追求的是一种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很多夫妻在结婚后因为观念上的差异导致离婚,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