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存单质押贷款目的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企业存单质押贷款目的有哪些? 一、什么是企业存单质押贷款?
  企业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由银行发行的单位定期存单是记载企业单位一定的存款金额、利率、期限,并且可以流通的一种存款凭证。由于单位定期存单到期之前,持有者可以将其转让,所以,企业贷款中,银行也将其当做质押贷款中一种抵押凭证。企业借贷人凭借未到期的单位定期存单做抵押,就可以向银行机构申请企业贷款,这种方式就是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在商业银行质押贷款中,股票、外汇、企业单位定期存单等等是作为抵押物证的。所以,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企业贷款中重要类型。
   二、企业存款质押贷款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银行有要求,对申请贷款的客户要求有一定的存款;  
  2、存单期限长,但临时周转用款,如果提前支取可能有较大损失;  
  3、是因为项目贷款有财政贴息类的补贴,没有贷款得不到相应的补贴,采用此办法变通一下;  
  4、有一些项目,如国债项目等需要企业配套一些贷款,应付上面来检查项目资金安排是否到位。
   三、办理质押贷款有哪些步骤?
  想要办理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企业可以根据以下步骤操作:
  1、借准备好相关资料,填写借款申请表,向银行提出贷款书面申请;
  2、贷款行初审经过,将开户证实书和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一并提交给存款行,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和确认书;
  3、存款行审查经过,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和确认书;
  4、贷款行对定期存单和确认书进行核对;
  5、审查经过,贷款行与借款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等文件;
  6、银行放款。
  企业结清贷款后,贷款行会将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退还存款行,存款行将开户证实书退还贷款行,贷款行会退还给借款人。
  企业办理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成功获贷后,一定要记得按时还款,因为一旦出现逾期,不仅会对企业信用记录造成影响,还会给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严重的影响。
  由此可见,企业存单质押贷款目的不外乎那么几种,银行有要求;企业存单期限长,提前支取损失比较大,不如将存单质押来做个临时周转;通过贷款来争取项目补贴等等。企业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成功后,一定要及时还款,不然出现逾期会对企业信用产生不利影响。


·没打借条怎么找别人还钱?
      没打借条怎么找别人还钱?1、没有借条,可以找证人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

·借条上担保人名字没按手印有效吗?
      借条上担保人名字没按手印有效吗?借条上担保人名字没按手印借条不一定有效,主要需要看原本的借条是否有效。根据《民法典》(201.01.01生效)第四百九十......

·信用卡逾期还款一天怎么办?
      信用卡逾期还款一天怎么办?现在很多人在日常消费的时候都会用到信用卡,不但享有积分还有一定期限的免息期。使用信用卡就要按照规则来,否则一旦发......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一、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企业之间禁止借贷,其借贷行为无效,法院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判决。根据《最高人......

·一、夫妻赌博债务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一、夫妻赌博债务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夫妻赌博债务应当是属于共同债务,若是办理离婚应当有双方共同偿还。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公章可以吗?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公章可以吗?在我们的生活中,对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多多少少还想知道一些的,债权人是被借钱的一方,而相反债务人就是借钱的一方,对于......

·贷款诈骗罪多少钱立案?
      相信您都很清楚诈骗罪了,就是以违法的手段去欺骗他人的财物,非法的占有他人的财物,而贷款诈骗罪也是差不多的,但是贷款诈骗罪的所诈骗的金额相对于......

·欠钱不还怎么办对方没钱?
      欠钱不还怎么办对方没钱?别人欠钱不还,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1、立案。持身份证、借条以及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庭立案。2、法院......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区别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区别是什么?一、区别1、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

·老公欠债被起诉老婆有什么责任
      老公欠债被起诉老婆有什么责任夫妻一起生活,有可能出现经济困难的时候,这时候就可能一方会向他人借钱,按照债务的形成原因夫妻债务分为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承担连带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承担连带债务的情形有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

·别人找自己借钱算非法集资吗
      其实对于非法集资和诈骗,您没有必要说草木皆兵的。一般像非法集资的这种犯罪活动,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总是会存在一定的漏洞的。非法集资和借钱的目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