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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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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1、出险报案。
  
  (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2、损失确认。
  
  (1)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
  
  (2)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3、申请索赔。
  
  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4、诉讼:
  
  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领取赔款。
  
  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若是要进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首先由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双方可以协商,达到赔偿协议,如果不能协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事实确定赔偿的数额,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强制执行。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有人死亡,当事人报警后,交警先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认定书确定责任承担比例。车主有投保车险,就要联系保险公司对死者家属赔偿,先支付交强险范围再用三者险赔付。双方可以达成赔偿协议,这样就不用走法律程序,赔偿款中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人均年收入二十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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