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保全保险标的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诉讼保全保险标的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现实情况,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具体主要有:
  
  
  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款。
  
  
  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
  
  
  3、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持有的股票、债券及股息、红利等收益。
  
  
  4、被告拥有所有权的车辆。
  
  
  5、被告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货物。
  
  
  6、被告享有的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其他人应付给被告的租金等。
  
  
  7、被告享有专用权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8、其他各类被告拥有金钱价值和权利的财产。
  
  
  二、适用条件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当事人进行诉讼的过程中,申请保险财产保全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暂时的冻结,在涉及到需要保险支付的情况下,防止被告私自将个人保险财产标的转移,造成无法进行保险标的赔付的情况,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认定。
  
  
  
  


·财产保全的一般期限
      向法院申请的诉前/诉讼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新民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

·诉前财产保全期审查是怎么样的?
      诉前财产保全期审查是怎么样的?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要认真审查,看申请人是否有权处分该财产。当然这里的担保可以是申请人的财产,也可以是第三方的财产......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由谁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由谁出?1、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由申请人先垫付,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

·诉前财产保全后不起诉的后果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后不起诉的后果有哪些?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

·诉讼费包括保全费吗?
      诉讼费包括保全费吗诉讼费包括了什么一、诉讼费包括保全费吗诉讼费不包括保全费。诉讼费用一般就是到法院立案时要交的费用,全国统一。诉讼费用......

·小产权房可以诉讼保全吗?
      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在购买的是在建乡产......

·诉前财产保全程序?
      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有哪些一、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有哪些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

·移送管辖后的财产保全
      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法院依职权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辖,原受理案件法院已经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对符合解除财产保全条......

·诉前财产保全财产范围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财产范围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一种,是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措施。1、请求的范围或与本......

·诉讼保全申请标的额是什么?
      诉讼保全申请标的额是什么一、诉讼保全申请标的是什么诉讼保全申请标的是指你诉讼的争议额度。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

·保全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保全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1、首先看有抵押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分配,普通债权的按照执行法院对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先后顺序分配。2、多份生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