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
  
  一、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对方不签字,也不影响法院的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第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所以,起诉离婚对方是否签字不是关键,关键是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起诉离婚要多久能离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一审不判离的话,原告可以在接到判决之后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但二审改判的概率很小),而二审一般又要3个月的时间。也可以不上诉,而是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重新进入一审程序,时间同上。如果法院依然认为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可能再次判不离。那就只好再等6个月,进入第三次起诉。
  
  因此,起诉离婚最快一、两个月就完成,最长要拖好几年也离不下来。
  
  首先,协议离婚中若一方不签字,意味着其并不同意离婚,那此时就不能强行要求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因为不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要求。但要是在诉讼离婚中,一方当事人是否签字对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会造成什么影响,因为此时判决离婚不要求当事人都签字。
  
  


·女方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要是女方想要离婚但男方却不同意的,此时就无法协议离婚,不过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那实践中,女方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

·婚姻法离婚男孩抚养权该如何争取在离婚案件当中
      婚姻法离婚男孩抚养权该如何争取在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

·分居二年算自动离婚吗?
      分居二年算自动离婚吗?一、分居二年算自动离婚吗?不算;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

·法律起诉离婚的程序该如何走
      法律起诉离婚的程序该如何走一、法律起诉离婚的程序该如何走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一,离婚诉讼的共同财产是否可以不进行处理
      一,离婚诉讼的共同财产是否可以不进行处理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如果双方已经协商好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在离婚诉讼中可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
      一、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所应具备的条件,其在国家赔偿制度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四项条......

·子女可以因为父母再婚而拒付赡养费么?
      子女可以因为父母再婚而拒付赡养费么?父母再婚只是涉及父母新的婚姻关系的成立,对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无影响。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是受到法律......

·转业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操作?
      在我国,转业军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参过军,转业复员的时候会拿到一笔安置费。当夫妻一方是转业军人时,这种离婚案件处理起来稍微麻烦些,其中在......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

·现如今离婚率是越来越高
      现如今离婚率是越来越高,因为离婚产生的各种法律纠纷也是层出不穷,首先离婚分为双方没有任何争议同意协议离婚和双方对离婚协议有争议法院诉讼离婚两......

·全职4年抚养权争取从哪些方便
      全职4年抚养权争取从哪些方便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女性由于生理心理特点,大多对孩子更有耐心、更富于牺牲精神,因此在父母之爱不能两全的时候,留住母爱,一般情况下,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