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股东提出减资退股需要经过多少股东同意?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小股东提出减资退股需要经过多少股东同意?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小股东提出减资退股需要经过多少股东同意?公司减资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同时,公司减资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偿还、担保事宜,公告等,周期比较长。可见,减资也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以及配合。有限公司虽然具有资合性,但因股东人数较少,相互之间均有一定了解,因此也具有人合性,为维持公司股东彼此信赖、公司正常营运的需要,股东出资的转让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但相对而言,股权转让仍然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其他股东,可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其他股东如果不同意转让给第三方,就需自己购买,所以,只要能找到交易对手,股权转让在法律上就没有障碍。《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二、股东退股要注意哪些事项?公司体系是个复杂的利益系统,各公司参与人之间的利益休戚相关,任何一方利益的变动都会影响到其他参与主体的利益。股东退股会产生公司资本减少的客观后果,公司资本的减少使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清偿。如果股东和公司串通一气,通过股东退股逃避债务,还会构成对公司债权人的侵权。因此,必须对股东退股做出必要的限制。对股东退股应当做出以下几方面的限制:1、公司负债大于资产的情况下,退股股东应当提供担保。当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时,退股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清偿责任。2、公司收购价格不能超出公司的净资产,否则,公司的债权人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失。3、股东退股应当履行公示程序,按照公司减资的程序,通知或者公告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不同意股东退股的,公司应当清偿其债务,然后继续进行退股工作。这防止股东和股东或公司串通起来逃避公司债务的重要防范措施。综上所述,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小股东占据了大多数,当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其想退出经营,可以将手中的股份转让,对象可以是公司股东或者第三人。当然,提出减资退股也行,但是要经过大多数股东表决同意。按照程序,公司先办减资手续。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最大股东数量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最大股东数量是多少?一、有限责任公司最大股东数量是多少?《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深圳小微企业融资案例有哪些?
      中小公司相比较一些上市的大公司来说,本身在规模或者是其他产业上就已经差人一等,所以整个公司在市场上的稳定情况可想而知,所以对于这样的公司或者......

·影响企业海外并购的因素具体有哪些?
      影响企业海外并购的因素具体有哪些?我国企业开展海外并购的历史并不长,经验也相对较少,在海外并购过程总会遇到各种问题,影响企业海外并购的成功。......

·法律上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法律上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法律上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股权转让合同转让方:_______(甲方)住所:受让方:_______(乙方)住所:......

·新公司法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在我国公司是分为两种的,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另一种就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运营是离不开股东的支持的。为了对市场中不同的公司进行规范管......

·滥用股东权利和抽逃出资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滥用股东权利和抽逃出资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

·公司法人变更后开户行法人需要变更么?
      公司法人变更后开户行法人需要变更么?公司变更法人是我们现代公司经常遇到的问题,而公司法人变更后开户行法人是否需要变更这更是我们关注的问题。......

·分公司能否代表总公司对外签合同?
      分公司能否代表总公司对外签合同?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

·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形
      企业抽逃资本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东将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此方式一般抽逃时间与注册日期接近......

·企业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企业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股权转让在企业中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获利手段,如果对于企业后续不想再更进或者是有人出高价购买企业股权的话,很多人都会选择将......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停牌吗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停牌吗一、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停牌吗?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

·在我国怎么转让公司法人
      在我国怎么转让公司法人在我国转让公司法人需要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同时需要到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