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怎么办?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时需要详细不同意者的姓名以及理由等信息,公司法分配股利要求是必须先依法缴纳所得税,利润总额减去缴纳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可供分配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应当先支付被没收的财务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然后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即弥补超过用所得税的利润抵补期限,按规定用税后利润弥补的亏损。
  
  
  二、利润分配的项目
  
  
  1、盈余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盈余公积金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但当盈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会根据需要决定。
  
  
  2、公益金
  
  
  公益金也从净利润中形成,专门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公益金按照税后利润的5-10%的比例提取形成。
  
  
  3、股利(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股利(利润)的分配应以各股东(投资者)持有股份(投资额)的数额为依据,每一股东(投资者)取得的股利(分得的利润)与其持有的股份数(投资额)成正比。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公司法规定:先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然后依次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计提公益金、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三、股利分配的支付方式
  
  
  1、现金股利它是股利支付的主要方式。公司支付现金股利除了要有累计盈余(特殊情况下可用弥补亏损后的盈余公积金支付)外,还要有足够的现金。
  
  
  2、财产股利主要是以公司所拥有的其他企业的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作为股利支付给股东。
  
  
  3、负债股利通常以公司的应付票据支付给股东,不得已情况下也有发行公司债券抵付股利的。
  
  
  4、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发放的股票作为股利的支付方式。
  
  
  公司在设立之后,若是每年都有利润盈余,那么就需要分配股利,但是在分配之前,必须要先缴纳一定的税额。若是有股东不同意股东大会提出的分配股利的填,也完全可以提出反对的意见,此时必须要将发对着的意见明确的记载下来。
  
  
  
  


·上市前三年审计期间可以变更原始股东吗?
      上市前三年审计期间可以变更原始股东吗?一、上市前三年审计期间可以变更原始股东吗?上市前三年审计期间可以变更原始股东,核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发生......

·新《公司法》认缴出资和注册资金有什么区别 一、注册资本实缴
      新《公司法》认缴出资和注册资金有什么区别一、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与认缴登记制的区别《公司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一个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有时候,一些人成立公司之后,由于不便亲自出任法人,会委托他人充当,这......

·如何分割独资企业的股权吗
      夫妻不管是在公司里面有股权还是在企业中有占股,这毕竟都是属于自己财产的一部分,能够给自身创造收益的。不过有的时候在公司或者企业中的股权,可能......

·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规定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很多的企业公司也在不断的发展,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通常都是通过融资再融资的方式来......

·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年龄限制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年龄限制吗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年龄限制吗?事实上,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经依法登记都可以成为.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指......

·同法定代表人同股东的公司可以吗?
      一、同法定代表人同股东的公司可以吗?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简单说,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

·一、公司股权属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公司股权属夫妻共有财产吗?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股权所代表的财产利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共同财产并以其个人名义......

·合伙企业法退伙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退伙的规定是怎样的有合伙就有退伙的时候,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当初合伙就是为了追求共同想要的目标,或许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所以想退出......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按照新《证券法》和新《公司法》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

·投资类公司法人更换流程是什么?
      投资类公司法人更换流程是什么我国公司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不管公司经营的范围是什么,经营模式是何种,都必须有相应的公司法人。法人在工商局是......

·在我国公司收取加盟费如何维权 其实现在有很多公司在经营的过
      在我国公司收取加盟费如何维权其实现在有很多公司在经营的过程当中,甚至会强制要求公司的一些高管人员加盟公司,就比如在一些餐饮公司当中,这种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