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必须本人去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的话,可能会走向离婚,离婚有协议离婚跟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的话,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诉讼离婚的话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诉讼离婚原则上需要本人出庭,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下无法出庭的也可以由监护人代其出庭。2.离婚案件跟其他案件不一样,涉及的是身份关系的变更,而且法律规定当事人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所以一般情况下,离婚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庭才可以,这也是法律尊重婚姻自由的一个表现,因为这会直接导致当事人双方身份关系的变更,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调解的话也需要在离婚的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判决。3.离婚案件除了当事人双方到庭的话,有时候法定代理人也可以到庭,如果其中的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那么他的法定代理人是必须到庭的。4.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可以对下落不明的那个人,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其送达诉讼文书。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1.如果被告在传票传唤以后,没有出庭进行应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缺席判决,但是离婚诉讼的话,要是婚姻关系中一方当事人没有出庭,一般是不能进行缺席判决的。2.即使是有诉讼代理人,本人也是需要出庭的,除非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下落不明、身患重病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办法出庭,那么,需要由本人现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意见,人民法院允许以后才可以不出庭应诉。所以,总的来说,没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存在的话,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出庭应诉的。
  
  
  


·小孩2岁前抚养权一定会判给母亲吗?
      小孩2岁前抚养权一定会判给母亲吗?不一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

·离婚时“全职太太”可否请求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因素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合理对价的认定
      “合理的对价”,是指房屋价款与物之价值基本相当,排除不合理低价或无偿出让等情形。对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1.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有偿交易......

·离婚协议约定无财产后能不能再次分割
      离婚协议约定无财产后能不能再次分割如果是有未处理的共有财产可以要求在再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财产则不行,法律规定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

·一、离婚案申请法院调查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一、离婚案申请法院调查财产的方式有哪些?由于我国法律对个人隐私的逐渐重视,调查私人财产是不被允许的。有权调查个人财产状况特别是私人银行账户的,......

·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如何处理(一)离婚协议不属于
      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如何处理(一)离婚协议不属于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

·离过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去登记吗
      离过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去登记吗?离过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去登记,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离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再婚是......

·一、离婚分财产保证书能否作为分割财产依据?
      一、离婚分财产保证书能否作为分割财产依据?离婚分财产保证书不能作为分割财产依据,离婚财产分割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只有双方的协议方才可以。而保证......

·小孩长大了也要支付以前的抚养费吗?
      父母对孩子的抚养责任,不因离婚而发生改变。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按时支付抚养费。按照规定,离婚父母一方支付抚养费,要一直支付到小孩年满十八周......

·诉讼离婚争取抚养权要哪些证据
      在离婚的时候,出现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其实是很多的,但毕竟家庭里面只有一个未成年子女,因此注定其中一方是无法获得抚养权的。涉及到争夺孩子......

·离婚事件的发生不是自己一人的意愿强加的
      离婚事件的发生不是自己一人的意愿强加的,如果其中一方不想离婚,而司法机关并没有发现双方的婚姻存在较大的问题时,法院一般是不会判罚离婚的,因为......

·没户口本怎么补办结婚证
      没有户口本是不能领取和补办结婚证的。此时,我们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拿户籍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特别需要注意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