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租车合同可以无偿使用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对于租车合同可以无偿使用吗
  
  一、对于租车合同可以无偿使用吗
  
  租车合同不能无偿使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因酒驾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二、汽车租赁的法律条例
  
  1.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 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三、汽车租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因酒驾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 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及有效的担保证件。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的,承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汽车在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人们出行旅游都离不开汽车的使用,汽车成为了人们代步的重要工具。汽车的种类多种多样,其价格也是不一,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市场上不仅仅有车辆销售处也有车辆租赁处,但是在租赁小车的时候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国家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一个基本参考,而各个地方也都有各个地方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和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赔偿标准相差......

·怎么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和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是严重不同的,既然涉及到的赔偿项目都不同,那么具体对赔偿的计算当然也是有所差异的。那您知道该怎么计......

·农民要交土地使用费吗?
      农民要交土地使用费吗?我们知道安然相关法规,我国的土地是国有而每个人在使用土地的时候要交土地使用税,特别是商用大面积土地就要交一定的土地使用......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报废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报废流程是怎样的?(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

·现如今,随着人们交际的增多,应酬后的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越来越
      现如今,随着人们交际的增多,应酬后的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越来越多,说起来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更是一种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所以在刑法中,对......

·车辆惩罚性赔偿有哪些相关规定?
      车辆惩罚性赔偿有哪些相关规定?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

·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几个月驾驶证
      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几个月驾驶证暂扣6个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生交通损伤赔偿哪些内容
      发生交通损伤赔偿哪些内容(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

·为了保证交通秩序安全,对于违反交通规定
      为了保证交通秩序安全,对于违反交通规定的驾驶员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而醉酒驾驶的情况是交通部门严查狠抓的,不仅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甚至还可能涉及到......

·一、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伤残变高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伤残变高怎么办?可以进行撤销,要求重新订立协议。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赔付问题是什么
      现如今,城市的发展可谓是日新月异。交通的快速发展也使得我们的生活更加方便。在日常生活中,上下班是交通的高峰,出现交通事故的现象也很平常。那么......

·一、交通事故假肢赔偿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假肢赔偿是多少?交通事故假肢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