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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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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1、预告解除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是什么?1、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2、进行工作、业务交接。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2)工作、业务的交接。(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中的主体是员工和企业,双方在解除合同上面都有权利。当然,员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况比较多,门槛也较低。在职期间,其可以提前一个月告知企业人事部门,要求解除合同。如果企业存在拖欠工资及社保等违法行为的,员工可以随时走人,还能够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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