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的认定范围有哪些 被抚养人生活费用范围认定
在认定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范围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抚养人的范围界定时,要注意被抚养人是与直接受害人有法定抚养关系的人,主要包括:父母、子女;夫、妻;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概括起来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已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除外)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由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比较特殊的是未出生的胎儿,为避免胎儿出生后再次起诉可能有找不到加害人的风险,通常法院可以判决赔偿义务人将胎儿的抚养费提存到法院,如果胎儿出生为活体的,法院将该笔抚养费交给胎儿的母亲保管;如果胎儿出生不是活体,则由法院将该笔抚养费返还给赔偿义务人。
(2)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抚养人予以正确认定劳动能力,应限于因受年龄或身体、精神的限制而无法从事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是指16岁以下或由医院证明长期生病和残者等无经济来源的人,且必须是死者生前的抚养人。对虽然无劳动能力,但有其经济来源的人,也不应赔偿死者生前被抚养人生活费。此外,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丧失了生活来源或在受害人受害后出生的子女,也应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3)通常来说,需要受害人抚养的被抚养人不只有受害人这一个抚养人,所以受害人往往只需要负担被抚养人一部分生活费,因此,加害人也只需要赔付死者应当承担的那部分抚养费。但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抚养人的全部生活费。但另一方面,受害人作为抚养人往往有超过一个的被抚养人,所以在被抚养人有数人时,为了避免加害人的负担过重,加害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在事故发生后至赔偿前被抚养人死亡的,不应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但应对这段期间的生活费给予适当的补偿。
(5)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事故残疾者是指伤残等级为1-5级残疾者,6级-10级的残疾者不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
(6)关于赔偿标准,一般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经常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数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因此,如果是在城镇生活多年的农村居民,且在城镇有收入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应当使用其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予以计算。另外,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如果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根据上述内容可知,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的认定范围中首先需要对被扶养人进行界定,需要是16周岁以下无收入来源的未成年人,其次对于被扶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然后依次对伤残等级与赔偿标准进行界定,并以此来作为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的具体依据。
·附带孩子抚养权离婚协议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当中,通过协议进行离婚的话,相比起来,比诉讼离婚要简单很多。但是夫妻双方离婚时,针对离婚过程当中和离婚以后的一些相关事宜通常会签订......
·如果结婚后发现老婆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民政局离婚处理财产吗?
民政局离婚处理财产吗?一、民政局离婚处理财产吗?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可以暂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状告重婚罪些什么证据?
一、状告重婚罪些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
·对家长打老师怎么处理?
对家长打老师怎么处理家长殴打老师,和其孩子肯定有很大的关系,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但无论如何,打人肯定不对。老师在被殴打之后,应该第一时间报警......
·打离婚官司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打离婚官司的,其实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进行离婚诉讼。此时由于是诉讼离婚,因此当事人都需要谨慎对待,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为自己争取利益。那具体来......
·善意取得的定义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转让人将其有权占有的他人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交付或登记于买受人名下,如买受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
·前夫不给抚养费不知道下落怎么办?
夫妻离婚,大多数子女都是归女方抚养,男方要给于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也有一定的标准,但是若男方在法院判决后不愿意支付呢?那么,前夫不给抚养费不......
·孩子在哺乳期可以离婚吗
大家都知道,女性在哺乳期属于特殊时期,我国法律对正在哺乳期的妇女也有一定的保护措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认为没有必要在持续这......
·怎样对诉讼离婚中的财产进行分割
在诉讼离婚中,虽然由法官对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作出判决,但如果离婚夫妻在财产上面存在争议的话,法官也是要对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那通常应该怎样对......
·一、协议离婚的原因应该怎么写?
一、协议离婚的原因应该怎么写?根据两个人离婚的真正原因来写就行了。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在书写离婚协议的时候经常会不知道该如何在协议里表述二人的......
·无效婚姻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很多时候,确认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都是在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而此时既然有共同生活的时候,那么肯定在确认婚姻无效的时候,是否可以对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