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独资企业怎么变更法人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独资企业就是一个人投资经营的企业,投资者本人需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者本人就是企业的负责人。独资企业由投资者个人承担生产经营的风险,享有生产经营的收益。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比较简单,管理也比较灵活,没有固定性的限制,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进行经营和管理,但是个人独资企业由于是个人经营,所以规模往往比较小。一、个人独资企业怎么变更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转化成法人,需要办理变更登记。1.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法人登记,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还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提交的文件,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有投资人进行签名。2.如果独资企业从事的业务比较特殊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还需要提交审批的文件。3.如果变更登记时,委托代理人进行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委托书,还有代理员的身份证明等等。4.在收到这些文件之后,登记机关会在15天以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要求的话会核准其登记,换发营业执照,如果不符合要求的话,不予核准,会发给申请人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需要向哪个机关进行申请?1.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个人独资企业的住所跨了不同的辖区的,那么需要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受理的,原来的登记机关需要把存有的该单位的登记资料送给迁入地的机关。2.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了转让继承,投资人发生了变化。投资人可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提交文件资料,申请变更登记。如果独资企业出资方式发生了改变,要申请变更登记的话,可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注册公司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公司详细流程是怎样的?工商局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市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那么三证合一后注......

·对一个公司来说,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无疑是对他最大的打击。同
      对一个公司来说,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无疑是对他最大的打击。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这个公司所存在的一些行为都是违反行政法规的。很多人都想知道......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法人责任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法人责任包括哪些?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我国公司的种类有许多的,各大公司的经营状况与公司的规模也是有一定关系的......

·股东退出公司有几种方式
      股东退出公司有几种方式一、股东退出公司有几种方式股东的退出方式有:1、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

·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
      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我国现在的经济发展前景比较好,有的人就不满足与上班,想自己建立公司。如果建立的公司规模比较小的话可以称为小规模企业。......

·公司裁减人员的限制是什么
      不是每一家公司都是可以发展的很好的,有的公司可能因为各种原因经营不下去,而需要进行裁员。但此时法律也规定了一些限制,那么公司裁减人员的限制是......

·公司裁员代通知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在哪?
      公司裁员代通知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在哪?两者适用条件不同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有三个,分别为不胜任工作解除、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关系是怎么样的?一、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关系是怎么样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

·股份公司股东会职权是怎样的
      股份公司股东会职权是怎样的一、股份公司股东会职权是怎样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

·公司法人变更后果严重吗
      公司法人变更后果严重吗公司法人变更后果严重吗公司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

·股东会决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是就公司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如任免......

·一、公司停业辞退我有补偿吗?
      一、公司停业辞退我有补偿吗?企业停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