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的注册资本和承担责任是相对应的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股东的注册资本和承担责任是相对应的吗?股东的注册资本和承担责任是相对应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即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在有的时候,也可以是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这就是说,在我国允许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里的所谓人不能是自然人或一般的法人,而必须是经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由这些机构或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叫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为二人以上而言,似乎存在矛盾之处;但就特殊情况来说,也就不难理解了。要不然在我国《公司法》中也不会单列国有独资公司这个章节。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作为社团法人,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人格,可以单独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故也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我国《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二、虚报注册资本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行政责任依据“公司法”199条的规则,虚报注册资本的,由公司挂号机关给予下列处分:1、责令改正;2、对公司处虚报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3、提交虚伪资料或许采纳其他诈骗手法隐秘重要现实的,罚款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4、情节严峻的,吊销公司挂号。(二)刑事责任依据“刑法”158条的规则,使用虚伪证明文件或许采纳其他手法虚报注册资本,诈骗公司挂号机关,获得公司挂号,虚报数额巨大、后果严峻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虚报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详细地,关于追查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立案规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规范的规则》中有详细规范:1、实缴注册资本缺乏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公司虚报金额占法定最低的60%以上;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仍虚报,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3、因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许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4、虚报数额虽未达到上述规范,但存在曾经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分2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或许向公司挂号机关主管人员受贿或许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都只需要按照自己的出资额,承担债务责任即可,并且购买的股票,也是之后可以分红的依据。我国早期的无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即使申请了破产,1该股东也是需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
  
  
  


·民营企业融资特点有哪些?
      对于我们社会一些民间的投资企业来说,目前的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对它的生存异常苛刻。就融资来说,民营企业比其他形式的企业要困难的多。对此,民营......

·公司法公益金具体是什么?
      公司法公益金具体是什么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

·股东成员大会记录怎么写?
      股东成员大会记录怎么写?一、股东成员大会记录怎么写?股东成员大会记录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增强企业信用意识,提升企业综......

·新公司法关于股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现在一些自己创业开公司的年轻人,因为经营不错,随着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资金往来越来越多,吸引更多的人加入成为股东,但有的人作为公司老板对于股......

·公司的那些变更需要股东会议决?
      公司的那些变更需要股东会议决?1、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

·小企业连续三年亏损怎么办?
      小企业连续三年亏损怎么办?一、小企业连续三年亏损怎么办中小企业连续三年亏损,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

·江苏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哪些?
      江苏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哪些?现在我国引进外资是很常见的事情,对于引进外资,方面我们需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所以要遵守国家的既定规章流......

·公司股权外部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股权外部转让流程是怎样的?1.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2.以书面方式征得其他股东过半......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

·分公司可以签消防维保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消防维保合同吗?不可以,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

·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
      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对于法人和让人代表的这个问题,很多人就会进入误区,其实法人指的一个单位或是有限公司等,这时如果该公司在资金等某些其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