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庭上支持原告的辩护词可以提交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法庭上支持原告的辩护词可以提交吗可以,一般情况下,原告的辩护可以是普通公民,普通公民应该为家属,其余为法律工作者、律师、推荐的人。刑事诉讼法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二、打官司原告要辩护吗打官司的时候,原被告双方都有辩护的权利,如果被告说出一些不利于原告的话,原告当然是要为自己辩护,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打官司的流程是怎样的1、写诉状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2、立案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3、开庭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辩论阶段是充分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时候。其目的是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可自己的观点。辩论结束后等待法院判决。4、判决开完庭后作出判决是法院的工作。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如不服判决要及时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争议的问题要按照判决履行。5、执行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申请法院执行。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只是诉讼过程中的几个主要环节。在整个诉讼中还有很多诉讼行为需要注意,比如举证期限、提出反诉以及申请鉴定和证人出庭等等,这些细节至关重要。“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用在诉讼中是很恰当的。综上所述,虽然被告在庭审过程中需要为自己辩护,但是原告同样也是由辩护的权利的,虽然辩护不能作为证据提交,但是是可以当做辩护的意见向法院提交的,一般会在到庭宣读后,然后提交给法院,法庭会在合议的时候予以考虑。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工伤和普通不同吗?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工伤和普通不同吗?交通事故九级伤残工伤和普通的工伤是存在者差异的,主要的区别是,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会导致交通事故的赔偿......

·车祸檫伤脸了怎么处理?
      车祸檫伤脸了怎么处理?1、对方全责,不必赔偿;2、双方平等责任,均等赔偿;3、对方没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

·更换车牌需要什么手续 更换车牌需要什么手续?
      更换车牌需要什么手续更换车牌需要什么手续?机动车车牌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更换的。(一)办理条件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变更机动车......

·法律中规定法院判处罚金交哪里
      对于一些犯罪,法院在对罪犯判处主刑的同时,也会做出罚金刑的处罚,当然,此时的罚金刑既有可能是并处的,也有可能是单处的。但无论在哪种情况下,此......

·交通事故调解的材料有哪些
      在当事人共同申请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解的时候,要是符合调解的情况下,那么交警部门都会做出调解的。但此时,还需要当事人提供调解所需要的材料......

·好心开车带同事上班,结果出事故,同事受伤了,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第1217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

·一般购房者交付了购房定金给开发商之后,就不允许随意退房,否则
      一般购房者交付了购房定金给开发商之后,就不允许随意退房,否则就会构成违约。当然要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退房,那此时就是可以的。究竟实践中,在......

·工伤认定非机动车是否包括其中?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途中发生的事故都算工伤,但是却规定必须为机动车。可是许多人是通过非机动车或公共交通上班的。那么,工伤认定非机动......

·犯交通肇事罪怎么量刑?
      犯交通肇事罪怎么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车祸理赔流程对方全责是怎样?
      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理赔程序:第一步:如果事故发生在道路上,必须立即打开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如果路上车辆较多......

·幼儿园校车超载处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幼儿园校车超载处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对于刚刚上幼儿园的小朋友来说,这些小朋友都是祖国的未来,家长将孩子们送入幼儿园,充满着激动的心情。所以校车......

·一、肇事交通事故一死一伤主要责任怎么处理?
      一、肇事交通事故一死一伤主要责任怎么处理?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司机占主要责任,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赔偿经济损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