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意外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意外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交通意外误工证明模板需要写明人物基本信息(包括住址和身份证信息),职务以及月收入多少,在什么时间因为什么而误工,误工多长时间,扣除了工资多少。需要公司财务处盖章证明。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可以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二、误工证明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我单位(□正式 □合同 □临时 □其他)员工,担任 职务。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其因发生交通事故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未上班工作。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其间工资总计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证明。人事劳资部门联系人:人事劳资部门联系电话:单位盖章:年 月 日注:1、所有内容请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2、所填写姓名要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3、要求所有文字写规范,不得有涂改;4、单位盖章要求公章或人事劳资部门印章,其他印章无效,印章要完整、清晰;5、无固定单位的,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具此证明。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伤势严重,受害人将面临长期休养,无法正常工作、无法获得正常收入的困境。虽然可以主张误工费,但是,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会以种种理由,质疑误工期的时间和误工收入。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员在受伤之后,由于不能到单位就职,就一定会被单位所扣除薪资,若是伤残是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导致误工,此时若是职员想获得误工费,那么是一定需要由单位按照模板,开具该证明的,该证明在开具之后,就不能再修改。
  
  
  


·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条款
      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条款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打官司能赢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打官司能赢吗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2004年5月1日之前,依据的是国务院1991年9月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

·应该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
      购房者要知道,在买房时,虽然开发商可能会给您各种美好的承诺,但在收房时您还是需要仔细查验的,并且要学会处理交付纠纷,毕竟不讲诚信的开发商还是......

·保洁出交通意外误工证明范本是怎样的
      保洁出交通意外误工证明范本是怎样的交通事故的误工证明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员工的详细基本信息;担任的职位;月收入;误工的起始时间;在此期间单位扣......

·一、不应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
      一、不应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一)厂矿、油田、农场、林场自建的专用道路,农村耕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以及住......

·一、交通事故伤害赔偿种类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害赔偿种类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具体的实施条例,1、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是怎么样的?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2、开车到保险公司。3、在保险公司理赔......

·无法鉴定交通事故是新伤旧伤吗?
      无法鉴定交通事故是新伤旧伤吗可以进行鉴定出来,根据伤残鉴定报告赔偿。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

·电动车购销合同范本
      电动车购销合同范本电动车购销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电动车事宜,订立本合......

·房地产交易涉及到经济的稳定问题,因此国家针对房地产交易的有关
      房地产交易涉及到经济的稳定问题,因此国家针对房地产交易的有关问题制订了房地产交易方面的规章制定。通过法律法规对房地产进行明确的规定约束,以此......

·交通事故律师费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律师费谁承担律师是维护己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当事人为此承担费用,这是天经地义之事。但是交通事故案件则不然,试想,一个遭受交通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