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使用期限、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协议解除、争议解决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
  
  二、范文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无偿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 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用于办公。
  
  2、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甲方的权利义务
  
  3.1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3.2 使用期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及时维修。
  
  3.3乙方服务人员的暂住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4、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使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4.2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协议解除
  
  5.1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其它
  
  7.1本合同壹式贰份,共贰页双方各执壹份。
  
  7.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屋无偿租赁合同在签订时,应当由双方对租凭过程中的相关事项进行明确认定,就有关租凭的时间和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明确,必须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条件下,再自愿的签订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在一方受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对于大多数公民来讲购房都是一件很大的事情,而由于购房过程中涉
      对于大多数公民来讲购房都是一件很大的事情,而由于购房过程中涉及到的环节比较多,处处都是需要购房者小心注意的,否则就很容易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

·房产要是立遗嘱怎么分配有遗嘱的情况下以遗嘱为准
      房产要是立遗嘱怎么分配有遗嘱的情况下以遗嘱为准,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都可以继承财产,遗嘱指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是无法分得房产的。二、据《民法......

·房子遗产可以几代人继承办理
      房子遗产可以几代人继承办理根据《民法典》规定,除遗嘱继承或遗赠情形外,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证费用怎么收取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证费用怎么收取夫妻财产约定的收费标准为财产价值的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二之间。财产约定的范围:既可以对婚前财产,也可以对......

·大多数人购买房屋时都会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不过,安置房由于房
      大多数人购买房屋时都会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不过,安置房由于房价相对于商品房来说更低,也受到不少购房者的欢迎。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在上市交易方面......

·房屋的购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的购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当权利......

·房产证他项权利证书办理的材料有哪些?
      房产证他项权利证书办理的材料有哪些?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2、抵押人身份证;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4、借款抵押合同;5、房屋所有......

·房屋确权证有什么用?
      房屋确权证有什么用?房屋确权证用处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房屋确权发证的工......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有哪些情况1、拖欠租金或不交租金的违约纠纷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长期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是房屋租赁纠纷中最为常......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时间是什么时候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发商应在下列期限内办理房产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成立
      在实践中,买房是要签订买卖合同的,而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可不是简单的签上字或者是盖了章就可以了,毕竟按照法律的要求,只有在法律条件都具备的情况......

·房子没过户但有法院判决能证明产权归属吗
      房子没过户但有法院判决能证明产权归属吗一、房子没过户但有法院判决能证明产权归属吗?房子没过户有法院判决也不能证明产权归属,房屋的权属以房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