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约金最多可以约定多少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合同违约金最多可以约定多少?合同违约金怎么算?我们都知道,违背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支付违约金就是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中其中的一种,违约金的数额需要遵循《民法典》的规定,有一套严格的计算方法,那么合同违约金最多可以约定多少呢?在这里,我们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解答这一问题。一、合同违约金的计算1、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自199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四次调整逾期罚息计算标准,即依次调整为日万分之五、日万分之四、日万分之三、日万分之二点三。如果不考虑罚息发生的时期,一律按日万分之五或日万分之四等计算,是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罚息计算标准的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经研究认为,罚息计算方法的正确表述方式为:逾期罚息自某某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罚息计算标准计付。按照1999年2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和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34号《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的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3、合同当事人明确约定适用地方规章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于1993年4月7日以法经(1993)56号《关于处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能否参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建设工程实行提前竣工奖的暂行规定〉的函复》答复如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虽然规定了逾期交付工程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没有规定具体标准,而是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建设工程实行提前竣工奖的暂行规定》
  [该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工程提前(或拖期)一天竣工奖(罚)金额按工程预算造价的万分之二至万分之四计取……奖罚数额的比例要对等,但总额不得超过工程预算造价的百分之三。”]对工程逾期应承担的责任作了具体规定。该规定属于地方政府规章,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不抵触,因此,双方都是本省的单位,可以参照执行。4、对约定违约金和罚款的,或只约定罚款的,只要其金额不超过未履行部分总额的,可将罚款视为违约金处理。二、合同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于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十六条中有如下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三倍。但是在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数额的涉及,数额可以双方进行约定,以及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可以参照民法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原先的按月补偿款构成劳动者的不当得利,应计算进用人单位实际损失),数额不应当奇大,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失的120%-130%为宜。《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上述内容是我们整理出的对“合同违约金最多可以约定多少”的回答,为您整理出的违约金计算和规定问题,不难看出,违约金不能无限制约定,需根据实际损失确立,一般比例为130%,而罚期的利率计算也以银行同期为准,如果约定金额过高,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整。


·一、转租时出租人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转租时出租人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

·监理人应该履行哪些合同义务有哪些
      监理人应该履行哪些合同义务有哪些?监理人在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角色,也承担着一定的责任,只有承担其自己的责任,尽好自己的义务才能做好监理工作。那......

·约定履行期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约定履行期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合同约定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即当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如果期间又......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现代的法治社会,任何东西都要遵循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签订合约也需要律师在旁审查相关条例,所以律师在现在就非常收到欢迎,不少公司都会聘请法律顾......

·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生活中,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后,由于时态的发展或者交易的需要,需要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变更合同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例如一般......

·仓储合同违约金和仓储费是否同时支付
      一,仓储合同违约金和仓储费是否同时支付可以同时支付,仓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仓储合同当事人......

·律师非诉讼合同范本内容是什么?
      社会上一般认为律师是请来打官司的,但是不打官司的律师可以帮助您解决好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律师非诉讼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主要是委托律师来代理非诉讼......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监理合同管理措施一、合同管理的原则1、事前预控: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对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发出预示,防止......

·中央空调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中央空调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中央空调购销合同范本合同编号: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需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根据《中华人民......

·合同邀约,合同要约的区别
      合同邀约,合同要约的区别是什么?我国依法治国方针实施以来,法律规定的范围越来越广,人民也坚信,自己的权利可以通过法律的收到得到保护。人们在了解......

·合同逾期违约金注明是否允许?
      合同逾期违约金注明是否允许?合同逾期违约金注明是允许,一般来说,在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强调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通常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来......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