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诉讼时效届满后同意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诉讼时效届满,债务人作出同意履行意思表示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分类1、一般诉讼时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2、特别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3、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当公民与他人发生了债务纠纷后,也是可以通过向当地的法院提出诉讼等方式解决的,在提交诉讼请求时法院也是会调查案件是否超过的诉讼时效,如果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又同意履行偿还义务时,该案件的诉讼时效也是重新进行计算,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约定仲裁条款时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约定仲裁条款时注意的问题是什么1、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
·欠信用卡孕妇能被起诉吗
能被起诉。如果怀孕期或哺乳期可以考虑缓期执行,但是并没有禁止该孕妇被起诉。欠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所以该孕妇是可以以信用卡诈骗罪......
·个人借款中的利息没有约定怎么办
虽说借款约定利息是符合道德、法律的要求的,但在实践中,不少债权人碍于情面,会选择仅是口头说一下,而不会在将该利息约定在书面在表达出来。那么,......
·第二次起诉离婚中债务的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中债务的承担是怎么规定的?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
·承认借款存在中断诉讼时效吗
承认借款存在中断诉讼时效吗一、承认借款存在中断诉讼时效吗承认借款是存在中断诉讼时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改组公司债券是什么?
改组公司债券是什么,如何发行的?一、改组公司债券定义是什么改组公司债券分析1、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公司债券是......
·传销罪赃款处理应当归谁?
一、传销罪赃款处理应当归谁?传销罪赃款处理,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参与传销活动,发展下线取得的非法收入,其违法所得应当退还,参与传销违法所得超......
·夫妻分居后的债务离婚怎么分
夫妻分居后的债务离婚怎么分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
·欠条和借条哪个法律效力强,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欠条和借条哪个法律效力强,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欠条和借条都是证明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在实践中很多人不清楚是写欠条好还是写借条好,而且还经常问欠条和......
·法律法规欠钱不还怎么办?
法律法规欠钱不还怎么办?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
·修路逆向行驶要不要拍和罚款?
修路逆向行驶要不要拍和罚款?根据我国《道路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在修路、架桥等相关占用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道时,建造方需先向路政部门递交相关手续,......
·生孩子没准生证要罚款多少钱?
生孩子没准生证要罚款多少钱?《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违法行为被查出时的上一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